繼《關于以管資本為主加快國有資產監管職能轉變的實施意見》落地之后,國資委11月29日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有關工作的通知》。至此,一系列完善國資監管體系,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全局性工作全面啟動。
“統一監管”一直是國資國企改革中的一塊“硬骨頭”,需要打破利益藩籬、破除改革難題。而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又是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運行質量和效益的基礎。《通知》提出,要深化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各級國資委要逐步將委托其他部門監管的企業納入國資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專業化監管優勢,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
此外,《通知》還對統籌優化國有資本整體布局,統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等工作作出了安排。
突出十大重點任務
近年來,國資監管系統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級國資委溝通聯系不夠緊密、指導監督工作機制還不完善、全國國資系統合力有待增強等問題。
《通知》指出,各級國資委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力爭用2至3年時間推動實現機構職能上下貫通、法規制度協同一致、行權履職規范統一、改革發展統籌有序、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系統合力明顯增強,加快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
根據《通知》,突出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重點任務包括:統籌推進全面履行職責,統籌推動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統籌深化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統籌健全國有資產監管法規制度體系,統籌優化國有資本整體布局,統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統籌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統籌加強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統籌建設全國性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等十個方面。
經營性國資統一監管
針對“統籌深化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通知》提出,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原則,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配合做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屬企業脫鉤劃轉和接收工作,加快實現監管全覆蓋。各級國資委要逐步將委托其他部門監管的企業納入國資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專業化監管優勢,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
據了解,一些地方國資委已經在統一監管上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18年12月底,山東完成產權劃轉企業800戶,資產總額9709.25億元,全面實現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開創了全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新局面。
河北省也在今年3月份啟動省級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對納入改革范圍的209家省直部門所屬企業的改革方式已全部敲定,包括脫鉤劃轉、部分資本劃轉、維持現行管理體制、退出四種改革方式。
分析人士認為,國有資產統一監管,有助于將有競爭力的企業借助國有資本運營平臺送上發展快車道,促進國有資本向重點行業、關鍵領域和優勢企業集中。
統籌優化國資整體布局
在統籌優化國有資本整體布局上,《通知》要求,國務院國資委要統籌構建全國國有資本規劃體系,確保各級規劃定位準確、邊界清晰、統一銜接、引領有力。各地國資委要全面掌握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布局結構,按照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產業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區國有資產布局情況,深化股權、業務等合作,整合國資國企力量,引導國有資本合理布局,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在統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上,《通知》要求,上級國資委要著力強化政策引領,對下級政府國資監管工作中不符合中央確定的國企改革原則方向的,及時予以提醒和糾正。各地國資委要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組織實施好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雙百行動”和“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探索在地方國有企業開展創建世界一流示范企業工作,推動有關企業解放思想、勇于創新,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通知》還要求,各級國資委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指導監督工作擺在更突出、更重要的位置,強化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加快形成指導監督有效、相互支持有力、溝通協調有方、共同發展有序的工作機制,凝聚國資監管事業蓬勃發展的系統合力。(王雪青)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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