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中國自行車征收反傾銷稅超過20年之后,近日,歐委會又發布官方公告,稱正式對中國通過柬埔寨、巴基斯坦和菲律賓轉口以規避現行反傾銷稅的自行車發起反規避調查。如此長久且密集的貿易限制措施在全世界都很少見。這種過度的貿易保護行為,不僅對中國企業不公平,對歐洲消費者的利益也會造成損害。
對于此次反規避調查,不少自行車企業在表達失望的同時稱,他們對歐洲市場的努力已經失去了動力。業內人士也表示,這已不是歐盟第一次對中國自行車企業發起反規避調查。如此長久且密集的貿易限制措施在全世界都很少見。這種過度的貿易保護行為,不僅對中國企業不公平,對歐洲消費者的利益也會造成損害。
規避方式是否合規是關鍵
“我們企業之前以荷蘭、比利時等歐盟國家為主要出口市場,但自歐盟開征反傾銷稅,整車出口已經很少了。”一位浙江的自行車企業相關負責人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他們企業現在主攻國內及美國市場,對于歐盟市場早已不抱希望。
事實上,早在2012年,歐盟對中國自行車發起反傾銷全面臨時復審和反補貼調查時,就已經對中國轉口馬來西亞、印尼、突尼斯和斯里蘭卡的產品發起過反規避調查,當時除3家企業稅率較低外,其余企業維持48.5%的反傾銷稅,該稅率同時適用于上述4個國家出口的產品。
“商會正在密切關注該案的進展。在歐委會發來照會和正式立案時,均已通知相關企業,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企業并不存在違規的情況。”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服務部一位負責人告訴國際商報記者。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主任趙玉敏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在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為有效規避國內產品受到的貿易限制,企業把生產能力轉移到別的國家和地區也是一種合理的選擇。但她同時提醒,這種貿易方式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即要想證明自己的貿易行為并非為規避貿易制裁,原產地變更一定要符合相關條件,比如在當地經過加工或增值達到一定標準。
上述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此案的關鍵在于企業有沒有相關的貿易行為,如果涉事企業沒有進行轉口貿易就沒有影響,但如果進行過轉口貿易,就需要判定是否合規。“根據歐盟法律規定,如果產品使用被征收反傾銷稅出口國的組裝零部件在所有零部件總值中所占的比例超過60%,就有可能被認定存在規避行為,除非涉案企業證明其在零部件裝配或生產過程中的增值超過生產總成本的25%。”該負責人說。
企業應積極應對
“歐盟已經發起反規避調查,相關涉案企業應積極應訴,以證明自己貿易行為的合理合規性。”上述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相對于反規避調查,已征收了超過20年的反傾銷稅才是企業心頭最大的痛。該措施預計到2016年結束。“反傾銷措施持續了20年,這在全世界都是很少見的,現在又接連進行反規避調查,在我們看來,這就是一種過度貿易保護的行為。”該負責人認為,貿易救濟或者保護應該有一個度,為了保護國內產業,歐盟這些年屢屢針對中國,但其自身的產業并沒有獲得發展,說明其對中國征收反傾銷稅存在不合理性。
趙玉敏也表示,由于生活理念的關系,歐洲對自行車需求量很大,大部分消費者都希望購買中國的質優價廉的產品,長期限制中國自行車進入其市場,對其消費者本身的利益也是一種損害。
對于未來中國自行車的赴歐之路,一些業內人士一方面呼吁歐盟應該尊重市場公開公平競爭的基本要求,放開部分市場,給歐盟消費者一些選擇機會;另一方面也建議中國企業要重視產品質量,提升產品的附加值,同時注意開拓多元化的市場。
據上述機電商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聯系的企業大多在歐盟征收反傾銷稅之后,就開始轉戰國內及其他國家市場,目前市場已趨于多元和穩定,即便有些企業對歐盟有出口,數量也很少,受影響有限。(作者:王曉)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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