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多位監管人士近期對規范同業業務的頻頻發聲,迅猛發展同時風險又不斷聚集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如今正走進監管層的視野,一場針對銀行同業業務發展的整頓治理的帷幕即將拉開。
銀行同業業務快速發展
金融機構同業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以投融資為核心的各項業務,主要業務類型包括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同業投資等相關業務。
可以說,同業業務是銀行為規避監管、獲得更高利潤的一項金融創新。有學者認為,與傳統的貸款業務相比,銀行同業業務具有能放大杠桿率等優勢而備受金融機構的青睞。
“銀行同業的風險資產權重較低,這就使得銀行同業業務的核心資本金占用少,因此與一般貸款相比能夠放大杠桿率;另外,與傳統貸款相比,同業業務的監管標準相對較松,如沒有撥備覆蓋率要求,不受存貸比75%的要求,不占用銀行貸款額度。”中國社科院學者鄭聯盛介紹說。
受此影響,近年來,我國同業業務呈現出快速發展態勢。數據顯示,2009年初至2013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納入存放同業、拆出資金和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項下核算的同業資產從6.21萬億元增加到21.47萬億元,增長近250%,是同期總資產和貸款增幅的1.79倍和1.73倍;納入同業存放、拆入資金和賣出回購金融資產項下核算的同業負債從5.32萬億元增加到17.87萬億元,增長也超過200%,是同期總負債和存款增幅的1.74倍和1.87倍。
同業業務風險凸現
專家指出,同業業務快速增長有其客觀背景和現實需要,但也存在發展不規范、規避監管、期限錯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效果,存在風險隱患。
央行在其最新一期金融穩定報告中對同業業務提出了四大警示:由于同業業務具有不繳存存款準備金、節約資本和撥備、不受存貸比約束以及交易對手之間互利等特點,部分銀行機構通過同業業務規避宏觀調控和監管要求;不少金融機構通過較低成本借入短期同業資金,再投資于期限長、收益高的資產來獲取超額收益,期限錯配不斷增加,可能導致流動性風險;部分同業業務透明度低,會計核算不規范,加大了風險監測和監管難度;金融機構間資金聯動性增強,部分同業業務通過多層“通道”包裝,結構復雜,資金劃轉頻繁,造成金融機構整體資產規模虛增,一旦某個環節發生風險,極易引發交叉性風險傳染。
“要下決心整頓金融同業業務和各類理財業務,否則同業業務會把投資機構和社會公眾導入到追求短期高利而不求長期回報的誤區,這會對資本市場發展產生巨大溢出效應。”在央行副行長劉士余看來,一些同業業務的不合規發展,正在將短期投機的賭博心態帶入國家金融體系中。
“在銀行的利潤沖動和擴張沖動下,同業業務已經超出原來銀行流動性拆借的本質,成了繞過存貸比的工具。”央行原副行長吳曉靈一針見血地指出。
整頓大幕即將拉開
種種跡象表明,針對金融機構同業業務規范整頓的大幕,即將拉開。
記者從接近央行人士處獲悉,一份針對金融機構同業業務規范發展的文件,即將下發給各金融機構。而在上周末的清華五道口金融全球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劉士余、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均發言提到要對同業業務進行治理,被業內視為向市場放風之舉。
此前,央行《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以“規范同業業務”為題,罕見地以專欄的形式對同業業務進行了警示。報告指出,為切實提高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推進同業業務健康發展,要規范同業業務類型和會計核算,加強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內部管理,提高同業業務外部監管要求,規范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業務創新,提高同業業務透明度,切實防范風險隱患。
中國社科院世經所副研究員張明建議:“應在加強風險管理的基礎上規范與引導銀行同業業務的發展,盡快提高同業業務的標準化和透明度;應將同業業務納入統一授信體系,并適當考慮資本金和風險撥備要求;加快強化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王宇 王培偉 王敏)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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