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生產的洗衣干燥機存在自燃隱患,日本東芝家用電器公司近日宣布,在全球范圍內對問題產品實施召回,與其慣常做法一樣,此次產品召回并不涉及中國市場。長期以來,跨國企業問題產品的全球召回屢屢“忽略”中國市場,專家認為,出現這一現象的背后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空白和產品標準的滯后,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國家強制性標準體系建設迫在眉睫。
外企問題產品全球召回屢屢“忽略”中國
近日,日本東芝家用電器公司宣布,對2005年7月到2011年11月生產的共計30種機型、總計58.3萬多臺洗衣機進行無償檢修,原因是公司生產的立式洗衣干燥機曾發生過數起自燃事故。根據東芝方面的分析,洗衣機發動機、排水閥等線路在機器運轉中發生了斷線,從而導致火花的產生,進而發生了自燃事故。
同時,東芝公司表示,此次召回產品不涉及中國市場。實際上,東芝此次召回產品生產日期跨度很長,存在質量隱患的同類產品在國內市場均有銷售。
對于東芝屢屢“忽略”中國市場,許多專家和消費者早有質疑。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至今,日本東芝公司先后對存在質量缺陷的筆記本電腦、彩電、洗衣機、手機等產品進行多次全球召回,每次均不涉及中國市場。面對中國消費者的質疑,東芝方面歷來態度強硬,只對個別問題產品進行處理,絕不實行召回。
記者發現,不僅是東芝,從索尼到豐田,從強生到宜家,眾多跨國企業在問題產品召回時無一例外“忽略”中國。例如,近年來,全球500強企業強生的產品頻頻遭遇“質量門”,短短7年時間,強生的產品全球召回就高達51次,其中48次召回與中國市場無緣,一度引發業內質疑。強生官方解釋稱,要么是所召回產品批次批號不涉及中國內地,要么是在中國生產的所有產品完全符合中國的國家標準。
法律法規“一片空白” 產品標準“原地踏步”
東芝再度在全球實施大規模召回行動卻仍然“忽略”中國市場的消息傳出后,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除了對跨國企業執行“雙重標準”的行為進行聲討外,也對我國的召回制度和質量體系建設提出質疑。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部主任喻軍指出,產品召回制度在很多國家已經非常成熟,在很多西方國家,每一種商品都有非常細致的標準,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存在。以汽車為例,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安全氣囊、輪胎、剎車等部件都有細致、可操作的標準。
喻軍說,目前我國的召回制度僅限于汽車、兒童玩具、食品、藥品等領域,對于其他很多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而言,相關法律依據幾乎是“一片空白”。
“在法律缺失的情況下,是否將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召回,全憑企業的自覺性,跨國企業召回問題產品時‘忽略’中國市場也就不足為奇了。”喻軍說,不僅如此,將來商品出了質量問題,消費者的權益也很難得到保障。
不僅法律法規“一片空白”,現有的產品國家標準也嚴重滯后于國際標準。重慶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表示,我國很多種產品的國家標準已經很多年沒有更新過,遠遠落后于國際標準,這造成很多不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卻符合我國的國家標準,直接導致外企召回產品時輕松繞過中國市場。
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已迫在眉睫
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在年初召開的全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加快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推進召回行政監管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立進口食用飼用農產品以及兒童用品、家用電器產品等關系人身財產安全的消費品召回管理制度,并加大缺陷汽車產品、兒童玩具召回管理力度。完善進口不合格商品的退運銷毀、通報召回、責任追究等處置措施。相關專家指出,完善法律基礎,加強國家強制性標準體系建設更是當務之急。
廖成林指出,我國目前關于缺陷產品召回的規定一般是由國務院審議通過的相關條例,雖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法。而反觀美國,至少有十幾項法案與“產品召回制度”有關,對產品召回的細節作了嚴格的規定,而我國尚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法律對此作出規定。
對此,廖成林建議應當建立起關于召回制度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覆蓋更加全面的產品范圍,進行分類管理,對于召回程序進行更加細致和嚴格的規定,增強可操作性,提高效率。同時為了保障召回制度的運行,政府應該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進行大量的審查、頻繁的市場抽檢等,尤其是對于跨國企業的召回歧視行為更應堅決處罰。
為了從根本上遏制跨國企業在產品召回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喻軍建議應該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提高產品質量標準,建成強制性與推薦性標準協調配套、符合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需要的技術標準體系。推動將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整合為統一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嚴格限定在健康、安全、環保范疇,徹底堵住產品質量標準的“空檔”,保護國內消費者利益。(趙宇航 趙宇飛)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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