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舊光伏組件回收利用仍需規范化、產業化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5-09





      2024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2.78億千瓦,截至年底累計裝機量達到8.86億千瓦,同比增長超過45%,是2014年的近32倍;在能源轉型及"雙碳"目標背景下,我國光伏發電將持續快速發展,預計到2050年總裝機量將達到5000吉瓦。雖然光伏組件壽命約20-30年,但綜合考慮組件質量及失效情況、光伏電站設計與工程施工及運維質量、光伏電站技改替換等因素,已有不少組件早于平均壽命而提前退役,將很快出現組件大規模退役,預計2025年廢舊組件接近3吉瓦,累計10吉瓦左右;到2050年將產生50-60吉瓦、累計430-670吉瓦的廢舊組件,重達4000萬-6000萬噸。廢舊組件中的大部分材料可回收、循環利用,但也含有一些有毒、有害物質。不規范的回收處置將導致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使發展光伏的"綠色"初衷及目標大打折扣,影響光伏產業全生命周期綠色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對此,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等積極開展相關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要實現廢舊組件回收利用的規范化、產業化,還面臨諸多亟需解決的問題。


      政策標準體系搭建成效顯著


      一是回收政策體系逐步建立。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截至目前,相關部門至少已出臺38項與廢舊組件回收相關的發展規劃、指導意見、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管理辦法等國家層面的政策文件,以鼓勵支持光伏廢棄物規范高效回收,高值化、資源化再生利用。其中,2022年以來出臺的約30項政策中,至少有9項專門強調了廢舊組件回收利用的產業化發展;此外,2021年以來光伏組件回收相關標準陸續出臺,截至目前已發布4項國家標準,且至少還有3項正在征求意見,另有10余項團體標準。廢舊光伏組件回收利用標準體系逐步形成。


      二是回收產業基礎開始形成。近年來,相關部門和企業積極開展廢舊組件回收利用相關工作,比如組件回收數字化體系與平臺建設、光伏回收企業資質認定管理體系建設,以及廢舊組件處理、利用技術及裝備、處置產線研發建設等,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物理、化學、熱解等主流回收方法已具備一定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開始進入實用階段,形成了一定的回收處置產能。


      全國性回收網絡尚未形成


      首先,回收利用產業基礎亟需提升。一是回收技術尚不成熟,綜合經濟性差,主要表現為:物理法操作簡單、周期短、工藝環保、成本較低,但金屬回收率低、組分后期分離難、材料純度不足;化學法能耗低、回收率較高,但工藝復雜且難以規模化、大量酸堿廢液難處理、耗時較長、成本超過40元/千瓦峰值;熱解法反應時間較短、回收率較高,但能耗高、有害廢氣難處理、投資門檻高,成本超過50元/千瓦峰值。二是信息化、數字化應用亟需加強:回收模式單一,多靠微信、抖音等流量平臺發布信息,缺乏專業的組件回收信息平臺及服務,而組件分布復雜、體積較大、重量較重,導致需求雙方信息匹配較難、收集難度大、成本高、組件得不到必要的溯源監管。三是回收處置亟需污染少、效率高的綠色材料以及系統、成套的回收處置裝備,以建設規范、穩定的集成處置產線及能力。綜合經濟性差是當前組件回收亟需解決的問題,也是回收利用產業基礎水平低下及回收亂象產生的根源。


      其次,回收利用產業鏈尚未形成。一是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并實施類似歐盟"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廢舊組件強制回收機制,組件制造商、運營商、回收企業等主體的責任劃分不清,市場驅動力不足。二是組件回收產業鏈中具有工業生產環評批復資質的組件回收處置企業數量嚴重不足,全國不到20家,大型頭部企業缺乏;三是我國裝機量占比約57.68%(截至2024年底)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大部分屬于央企,為規避國有資產流失風險,尚沒有明確的廢舊組件處置規定與流程,影響回收企業獲取穩定貨源;四是廢舊組件跨省轉移審批的實際操作存在諸多障礙,導致流通不暢、成本增加,單塊組件運費達幾十元,嚴重壓縮回收利潤空間。上述現狀導致回收渠道碎片化,全國性回收網絡尚未形成,回收企業多依賴本地零散貨源,影響回收產業供需鏈和空間鏈的完備性、穩健性、響應能力和回收溯源性,進一步削弱組件正規回收率及綜合經濟性,無法形成完善的回收產業價值鏈。


      再次,回收亂象仍存。一是小作坊式非法處理現象頻發:由于市場規模、技術水平等因素,當前組件規范回收處置的經濟-環境-社會綜合經濟性差,無資質小作坊往往只是簡單拆解、焚燒、填埋,無需承擔環保成本。二是部分廢舊組件未按固廢進行合規處置:部分組件制造商、光伏電站業主、保險公司等主體,不按固廢處置廢舊組件,一般是招標或競價,價高者得,且不審核回收單位的資質。上述亂象中,由于資質企業沒有回收價格優勢,導致大部分廢舊組件流入"小、散、差"非正規渠道,有資質回收企業卻因廢舊組件短缺導致產能閑置。這導致光伏回收產業無序競爭,影響正規回收綜合經濟性,無法保證有價值材料的最大化回收,產生新的污染。


      產業化發展仍需發力


      首先,建議制定產業化戰略規劃,完善回收利用頂層設計。未雨綢繆、以立為先,建議盡快基于光伏行業及新興固廢的特殊性明確廢舊光伏組件的專門歸屬,從回收利用產業發展戰略目標、五基高級化、產業鏈打造、回收網絡規劃、頭部企業培育、技術創新攻關及政策保障等方面,完善廢舊組件回收利用產業化發展的系統性頂層制度設計,明確適合我國國情的廢舊組件回收利用產業化發展技術路線圖,完善組件回收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加快出臺相關標準與規范的實施細則,明確企業資質、處理流程及污染物排放限值;圍繞技術基礎、信息化、網絡體系、空間協同等方面制定行動方案,以系統規劃布局統籌產業發展、以示范技術或工程項目引領產業發展、以重大回收利用基地支撐產業發展、以多回收利用場景并舉優化產業發展。


      其次,建議完善產業化專項政策,支持回收利用健康發展。首先,建議出臺廢舊組件回收責任劃分相關政策,明確組件全生命周期各環節主體的責任,規定回收率、再利用率等目標;建立回收基金獎懲機制,優化異地流通協調機制,支持廢舊組件跨省流通。其次,推動地方試點"組件回收白名單"制度,依托資格及準入政策,明確回收處置企業的生產資質、特許經營或產業準入的基本要求,細化資質認定、特許準入的審核內容和執行流程,規范組件回收市場準入。再次,完善項目攻關、示范工程、產學研協同、稅收減免或專項基金等政策,加大對高效、無害化回收處置及其節能減排等方面技術創新、成套裝備及產能建設的支持力度,助力產業基礎高級化,提升回收綜合經濟性。最后,完善回收監管機制,加強對組件梯次利用備案及后續責任、回收處置市場準入及招投標要求、處置過程排放等的監管及落地,促進回收市場規范化發展。


      再次,建議加強回收處置企業培育,打造優質現代化產業鏈。一是借助專項政策,重點支持組件回收利用技術、設備、裝備及產線研發和產業化項目,加強培育具有先進回收技術和規模處置能力及潛力的頭部回收企業,完善回收利用產業企業鏈。二是加強我國組件退役時間、地點、規模及其演化的研究,動態把握廢舊組件的時空分布情況,依托央企和龍頭企業建立區域性組件回收中心,逐步構建面向光伏電站、回收網點、處置點、填埋處理場、材料精煉企業和再制造企業等的全國性廢舊組件回收利用網絡,逐步完善組件回收利用產業的供需鏈和空間鏈。三是加強廢舊組件回收的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提升回收利用的環保意識和主動意愿,完善基于經濟-環境-社會綜合效益最大化的回收利用產業價值鏈,促進回收利用產業鏈現代化。


      最后,建議加強多方主體合作協同,探索創新回收運營模式。首先,加強利益主體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探索組件回收利用的新型投融資模式,加大投資力度,助力回收技術研發、裝備研制、產能建設及產業化發展。其次,借助區塊鏈、無人機等技術,探索智慧回收模式,建立組件回收信息平臺,提供廢舊組件信息發布、競價協商、交易監管、物流等服務,促進廢舊組件零散貨源的整合;嚴格回收資質企業的注冊審核,記錄、跟蹤、監測廢舊組件的流徑溯源,促進廢舊組件最大化回收、無害化處理及高值化利用。再次,加強組件制造商、大型光伏電站業主、電站運維商、資質回收企業等主體的合作,創新組件回收利用模式,比如推動"以舊換新"模式。最后,加強回收技術、市場與管理等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鑒國外經驗啟示;拓展國外回收市場,促進國內組件回收利用產業鏈優化。(作者:張力菠 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張欽 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低碳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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