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網站消息,11月27日,歐委會公布對華光伏玻璃產品反傾銷調查初步裁決,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6個月。
抽樣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7.1%至39.3%,合作企業的平均稅率為38.4%,其他企業的稅率為42.1%。臨時反傾銷稅執行完畢后,歐委會將根據終裁結果裁決是否實施最終反傾銷稅。
本案于2013年2月28日立案,2012年中國涉案產品對歐出口約2億美元。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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