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計劃投資100億元建新城、延安將投千億元建新城、貴州多個貧困縣土地置換集鎮建設新城……”各地“重金”建新城的消息不絕于耳。根據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發布的調查報告,在最新調查的12個省區中有12個省會城市要建新城;144個地級城市中有133個要建新城,平均每個地級市提出建設1.5個新城新區;161個縣級城市中,提出新城新區建設的有67個,占41.6%。從這些數字不難看出,這場遍及全國的“造城”運動,可謂“轟轟烈烈”。
建新城意味著巨額資金投入,其中不僅需要資金啟動市政、交通等固定資產投資,還要建立起與新城建設相配套的養老、醫療等基本服務體系。那么這巨額資金從何而來?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地方政府慣性的思路依然是靠國家財政補貼以及地方土地財政。但這些模式是否可持續呢?
首先是土地財政的壓力。上半年由于受全球經濟復蘇乏力的影響,我國經濟形勢“穩中前行”,企業利潤下降,全國有很多地區的財政收入不很樂觀。但同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由于房地產市場供銷兩旺,開發商回籠了大量資金,拿地熱情很高,不少地方的土地出讓收入十分可觀,不僅成交面積放大,溢價率也持續走高。來自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300多個城市的土地出讓金比去年高出六成,一些熱點城市半年賣地收入已接近去年全年。
在中國金融智庫研究員楊國英看來,對于不少地方的造城運動,財政投資刺激大,規模擴張快。但事實上,財政資金只是其中較小的一塊,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更多的錢來自賣地收入。此外,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研究報告也指出:“現行財稅體制下,中央和地方的財權、事權不相匹配。地方政府在缺乏建設性財政資金的前提下實現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需要依靠經營性用地出讓取得資金,以支撐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支出。”
由此可見,土地收入仍然是支撐地方建新城的資金“主力”。但畢竟土地資源是有限的,隨著可出讓土地資源的減少,土地財政也將有終結之時。
其次,地方債務風險也不容忽視。“現在很多地方都把促進經濟增長的“寶”押到了新城建設上,大部分新城規劃都確定了龐大的投資規模,寄希望于未來通過新城開發的土地出讓金償還。”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說,這些新城建設,一旦開發主體不到位,地方政府必將面臨投資風險問題。國土資源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84個重點城市處于抵押狀態的土地面積為34.87萬公頃,抵押貸款總額5.95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7%和23.2%。
而令我們擔心的是,目前一些城市的債務問題已經開始顯現。日前審計署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抽查結果顯示,兩年來上述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增長了12.94%,債務率最高的城市債務余額是當地綜合財力的兩倍多。與此同時,地方政府還債的“主力”——土地出讓金卻出現下降。資料顯示,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合同價款2.69萬億元,這一數字遠低于2011年的3.15萬億元,加之中央政府又從出讓收入中提取了水利、教育等基金,使得地方政府掌握的可用資金大幅減少,而這“一增一減”也加大了債務風險。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目前我國地方債仍在可控的安全區間內,但若后期出現資金鏈斷裂,則有可能引發局部性金融風險,加劇地方債務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面對如此巨大的資金壓力,地方政府為何對“造新城”“情有獨鐘”呢?李鐵感嘆道:“有了‘顯績’,政府官員就能獲得更多的提拔機會,而且,即便后來發現決策有誤,新城成了爛攤子,已經升遷的官員也會因為缺乏有效的獎懲機制,而不用為這一失誤承擔責任,所以大多數地方官員在新城建設上都充滿熱情。”
誠然,城鎮化的推進是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之一。作為拓展城市發展空間的新城建設也有其合理性,然而違背社會發展規律,盲目貪大、圖多,建造超越地區承載能力的新城,真的都是我們所需要的嗎?而地方政府趨之若鶩的“土地財政”究竟又能走多遠呢?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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