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5月29日表示,中國政府債務占GDP比例激增至50%,一年之內增長40個百分點。地方債的嚴峻形勢再次“激起千層浪”。目前我國地方債形勢究竟如何?風險又將如何防范?受訪專家表示,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不是風險考量的唯一關鍵指標,在城鎮化的有序推進下,我國地方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地方債務風險不容忽視
IMF第一副總裁大衛·利普頓表示,“增擴”概念下的廣義政府債務包括地方和中央估計已增加到GDP的近50%,相應的“增擴”財政赤字在2012年約為GDP的10%。中國經濟面臨很多重大挑戰,尤其是社會融資總量規模增長過快、信貸增長過快,部分投資質量存疑,地方政府和企業的還款能力也會受到影響。
審計署資料顯示,未來三年將有超過35%的地方性債務到期,其中2012年、2013年到期的額度分別約為1.8萬億元和1.2萬億元,合計占2010年底債務余額的28%左右。與此同時,包括惠譽、穆迪等國際評級機構,則以“中國經濟轉型可能面臨波動以及不斷積聚的地方債務風險”為由,先后下調了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和展望。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不是風險考量的唯一關鍵指標,識別真實債務數額以及投資項目的可持續性和還債能力十分關鍵。從目前看,資金需求與債務投向相匹配;財政與債務規模相匹配,財政稅收能夠支撐債務;信貸規模與融資環境匹配,債務規模總量仍在安全區。
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債務沒有風險,他表示,由于地方政府融資能力與債務償還相互關聯,后期若出現資金鏈斷裂,則有可能引發局部性金融風險,加劇地方債務風險。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員曹建海也指出,目前地方融資渠道增多,加上一些地方對當地金融機構影響較大,造成地方債很難控制,而且越來越難解決。
房地產過度投資或成風險點
IMF同時指出,中國目前經濟增長已變得過于依賴投資的持續擴張,其中主要是房地產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投資。
最新發布的IMF《財政監督報告》調查發現,80%被調查的城市稱會以銷售土地來償付債務。而由于地方政府與企業之間往往界限模糊,以財政目的進行的融資平臺貸款數量以及它對于政府負債的潛在影響很難估計。中期來看,特別是在快速城鎮化、相關支付需求上升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將是財政風險的重要來源。
對此,有專家指出,地方債的主要風險是與房地產市場高度綁定的。首先,土地出讓金、房地產稅費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來源。其次,很多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是以土地作價或為抵押品的,如果房地產市場受挫,將對地方融資平臺估值和償債能力產生很大的沖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營改增”試點的擴圍,雖然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但由于在目前財稅體制下有限的融資渠道,有可能會進一步擠壓地方財政收入空間,加劇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收入的依賴,進而加重目前地方債形勢的問題也引起了業界的擔憂。海通證券分析認為,大部分地方融資平臺的抵押資產都是土地,這意味著地方政府未來能否如期還債與房地產市場好壞有關,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債務風險將集中爆發。
化解金融風險風險總體可控
去年年末以來,監管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新政,旨在限制地方政府新增債務擴大,避免地方債務風險進一步積累,尤其是影子債務的無序擴張。而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時更明確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措施。這體現出監管層對于防范地方債務風險的決心和態度。
正如新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所說:“對于地方債務,要分門別類,先采取一些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債務擴張的趨勢,再研究什么樣的制度,開條正道堵歪門。”
在牛犁看來,當前,我國政府對化解金融風險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監管“框架”———貨幣政策對信貸投放數量的控制;理財產品背后的非標準債權融資行為的監管;2012年四季度出臺463號文以及今年銀監會連續出臺8號文、71號文,對地方融資平臺的融資行為進行規范,都是政府化解金融風險的明顯信號。(記者陳蘭君子)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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