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機場連年虧損,審批環節繁瑣帶來沉重負擔


    作者:張寧    時間:2013-05-23





    “2015年前將新增55個以上民用機場,使機場總數達到230個以上。”“十二五”規劃制定了這樣的目標。

      可虧損,已是現今地方政府出資興建機場時起就能夠預見的命運。

      旅游業的火熱使得機場和酒店的建設如雨后春筍,基于機場擴建對商務游客、酒店及零售商的吸引力,地方政府往往樂此不疲,盡管虧損在繼續。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公開數據,至2016年,中國國內航空年客運量將達到4.15億人次,運送國內乘客的數量將僅次于美國。

      本報記者查閱國內航空資料,過去10年,北京首都機場的客運量增加了兩倍,首都第二機場也將于2018年啟用。

      “2011年中國75%的民用機場虧損。”中國民航總局統計顯示。地方政府因出資興建機場及其他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已是債臺高筑。

      而根據本報記者的采訪,國內民用機場在前期投資、后期管理上都積存沉疴。

      “民用機場建設時間跨度長是導致虧損的前提性原因。”云南機場集團空港管理部部長鄭滔向本報記者表示,民用機場建設投資大、審批環節多,因此歷時較長。特別是籌建期,要經過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門、環保部門、地方政府等多部門的審批,如此繁瑣的審批環節為民用機場建設單位帶來了沉重的人力和財力負擔,也為以后建設過程中出現設計變更、物價上漲導致工程成本上升等問題埋下了安全隱患。

      可是首都經貿大學陳及教授顯然并不這樣認為,“真正的問題在于民用機場建設的某些項目僅僅履行了建設審批程序,沒有深入地從財務、經濟效益及社會影響角度進行預測,對項目的投資價值及如何進行建設的咨詢意見不夠客觀、科學。”

      “另外,在民用機場建設的實踐中,無論是新建或者是改擴建項目,工程造價控制中普遍存在著 ‘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不良現象,結果不僅影響了國家對民用機場建設投資的宏觀控制,還給民用機場建設項目投產運營后帶來了較大的財務負擔。”他對本報記者說。

      而在中國民航局機場司副司長刁永海看來,目前民航建設領域比較迫切的問題是我國現行的各種法律法規比較分散,尚未對政府投資監管特別是決策責任的追究做出專門的明確界定。“所以亟須建立起投資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使政府投資監管沿著法治的軌道發展。”

      “民航局將會同地方管理局加強項目建設監督檢查,對項目實施進行檢查和稽查,發現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突破設計概算、不按規定招標發包、民用機場投資建設工程質量低劣、建設資金損失、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的行為,必對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及時提請有關部門予以處理。”他說。

      陳及教授表示,需建立一套涵蓋宏觀調控管理、建設決策管理、計劃控制管理、資金撥付管理、建設過程管理、后續審計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過程監管體系。“要全面認識‘工程’和‘資金’之間的關系,正確判斷它們之間作用力的大小,以這兩條鏈為準繩,挖掘控制點,采用恰當的監管方式方法,并將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貫穿始終,這樣才能取得最佳的監管效果。”(本報記者 張寧)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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