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追求城市亮化,不但大量消耗能源,而且還制造光污染,既違背了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也違背了科學發展的理念
“中國很多城市的夜晚太亮了,其亮度已遠超國際標準。當發達國家在和光污染作斗爭的時候,中國卻在重蹈它們幾十年前的覆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著名照明專家肖輝乾說。
本刊記者在各地調研發現,有些城市單純追求多色彩、高亮度,建設和配置不切實際的大規模、超豪華照明工程,不但大量消耗能源,加劇供用電緊張,也造成了光污染,嚴重影響了城市和諧的居住環境。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應對一些地方過度追求城市亮化進行必要控制,使城市建設往科學、宜居的方向發展。
“城市亮化”逐漸異化
據專家介紹,城市亮化主要滿足三個層次:一是基本生活需求,以路燈照明、標志性照明為主;二是商業性需求,比如城市步行街、霓虹燈、彩燈、商業櫥窗、廣告燈飾以及街區燈飾的亮化等;三是公用的標志性需求,比如歷史性建筑照明,節假日啟用的標志性、大街的輪廓照明,等等。
當今,城市亮化被不少地方視為時髦,不但一二線城市“打造世界一流亮化工程”,建設“不夜城”,而且三四線城市也爭相效仿。
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糖尿病治療中心院長馮世良曾長期關注城市亮化問題。“每當日落西山,華燈初上,城市黑夜亮如白晝,霓虹燈閃爍,這是中國城市發展給人最深的印象。大城市如此,小城市也是如此。”
還在一年以前,馮世良就表達了自己的這種擔憂:“這股亮化潮正席卷著全國。不僅是建筑、街道、公園、廣場、橋梁、河岸、大樹、草坪、居民樓,連古建筑也裝上了泛光燈。”
事實上,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不少城市的夜晚,不但標志性建筑上彩燈通體透亮,甚至有些尚未形成居住規模的新城區,不管位置有多偏僻,街道上有沒有行人,其亮化標準也不遜于老城區的繁華街道。
各地緣何熱衷城市亮化?2012年8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長俞東來在“市區2012年亮化提升工程工作會議”上說:“亮化工程不是形象工程,它能夠催生夜間經濟,一般能夠提高15%至20%的夜間消費。”
“事實證明,一條特色街如果沒有很好的亮化氛圍,那商業人氣、消費吸引力就會受影響,商家的生意就不好做。同時亮化工程更是一個旅游產品。比如上海黃浦江兩岸、廣州珠江兩岸,以燈光亮化為旅游主題的乘船夜游已經成為一項熱門旅游產品。”俞東來說。
這位副市長的話,在城市管理者中很具有代表性。不少地方城市管理者對城市亮化極為重視,有些地方甚至還專門設置了“亮化辦”、“光彩辦”等機構。
但是,近年來各地城市亮化逐漸出現兩種不良傾向:一是有些城市無論群眾是否需要、是否有商業價值,都強制性規定沿街建筑要有輪廓照明;二是在照明燈具、燈型的設計上盲目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規模,燈桿越來越高、功率越來越大,缺乏對光效和節能的認識。
不容否認,城市亮化可以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位。可由于上述種種原因,這項工程在百姓心目中,也很容易與“面子工程”扯上千絲萬縷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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