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歐盟REPAX系統和美國CPSC通報的不合格玩具產品中,塑化劑超標成為首要誘因。業內人士提醒,歐美是我國玩具的傳統出口地區,玩具出口企業應及時了解國外技術法規,不斷樹立環保意識,提升玩具出口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塑化劑超標正成為我國兒童玩具出口的攔路虎!“好不容易拿到的訂單,就這樣白白丟掉了,真是可惜啊!”江蘇一玩具出口企業的謝老板近日很是郁悶,原本接手了一個歐洲客戶的大單,但由于塑化劑檢測項目不合格,企業只能遺憾地錯過了訂單。“鄰苯二甲酸酯的含量檢測已成為近年來我國玩具出口到歐美日等發達國家新增的必測項目,而鄰苯二甲酸酯超標也是近年來國外對我國出口玩具通報召回的主要原因。”寧波檢驗檢疫專家透露,2012年境外通報我國玩具及兒童用品鄰苯二甲酸二酯(DEHP)超標146起,較2011年增加了兩倍多。通報國家和地區主要是歐盟和加拿大,其中歐盟占98%。通報產品主要涉及玩具、玩具車、嬰兒圍嘴、兒童雨衣等,而令這些產品“中招”的罪魁,就是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塑料部件中的DEHP用量超標,不符合歐盟REACH法規。
玩具出口頻中招
近日,寧海檢驗檢疫局在對一批出口丹麥的文具套裝進行抽樣檢測時發現,該產品外包裝PVC泡殼和外薄膜鄰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重量百分比分別為0.64%和5.9%,遠遠超過歐盟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和BBP濃度0.1%的標準。而公司對此全然不知。
2005年,歐盟發布2005/84/EC指令,禁止在玩具材料中使用塑化劑,這是最早提出禁止在玩具中使用塑化劑的法規。2008年,美國發布《消費品改進法》(HR4040),明確規定玩具產品中的塑化劑含量不得超過0.1%。2009年,歐盟玩具新指令(2009/48/EC)再次明確塑化劑不得在玩具中使用,并將其列入REACH法規。之后,日本、韓國、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紛紛制修訂玩具法規,控制塑化劑含量。
近年來,塑化劑受限種類一直在增加,限制要求也越來越嚴,從最初受限的3歲以下放入口中的玩具擴展為12周歲以下所有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限量從每個項目小于0.1%加嚴至項目加和小于0.1%。2012年,歐盟REPAX系統和美國CPSC通報的不合格玩具產品中,塑化劑超標成為首要誘因。
原來,該公司系首次出口玩具,不了解相應的輸入國技術法規和標準,與外貿公司簽署合同時又未約定包裝須進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測試,誤以為玩具本身符合要求即可,無需再關注產品包裝的品質。于是,企業為節約成本,便用廢料、回收料生產外包裝,并添加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以增加產品包裝的柔軟度和光澤度。
“從最早發布塑化劑限制法規至今已7年多了,但不少玩具企業卻是在這個項目上頻頻中招。”多年從事輕工產品與兒童用品檢測的李女士向記者介紹,塑化劑,學名增塑劑。各類媒體報道的塑化劑實際上是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鄰苯二甲酸酯是一類能起到軟化作用的化學品,無色、油狀液體,用于保持產品香味、增強顏色和柔韌度,普遍應用于玩具、食品包裝材料等數百種產品中,特別受到企業青睞。
“其危害已經暴露無遺。”李女士說,研究表明,鄰苯二甲酸酯是一種重要的內分泌干擾素,同時可能影響兒童發育,甚至有可能危害兒童肝臟和腎臟。
近年,我國大陸地區輸歐玩具被通報的案例中,因鄰苯二甲酸酯超標所造成的玩具被通報案例呈上升趨勢,這些被通報的問題產品均遭到禁止銷售、退貨乃至銷毀的處理,給我國玩具出口企業造成了不小的損失。
企業須苦練內功
“我們甚至曾在一周內連續收到3個國外通報,都是玩具鄰苯二甲酸酯超標而遭退貨或銷毀。”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檢驗檢疫人士告訴記者,該局去年已收到多起玩具通報,其中因鄰苯二甲酸酯超標被通報占玩具通報總量將近一半。
據了解,歐盟有關限制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的鄰苯二甲酸酯的指令2005/84/EC自2007年1月16日正式生效至今,因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而被通報的玩具比例仍處于較高水平。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國內玩具出口企業,首先要提升產品質量,把好產品設計、生產設備、原材料使用、生產過程、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每一道關,對可能產生問題的步驟進行專門評估和研究;其次,加強生產管理,改變傳統生產工藝模式,從安全、環保等方面嚴格要求,加大技術投入和知識產權自主創新力度,不斷優化自己的生產技術及產品配方,研發符合環保要求的產品;再次,要及時跟蹤有關國家技術法規,清楚了解國外技術法規、標準要求,加強信息溝通,并及時關注行業發展動態。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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