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和中國物流學會日前正式發布《第三次全國物流園區(基地)調查報告》稱,我國物流園區發展中存在園區界定不清和人才缺乏等五個方面的問題,物流園區的政策環境還有待持續改善,他們的綜合服務能力也亟待加強。
物流園區界定不清,產業政策難以落實。雖然《物流園區分類與基本要求》國家標準已頒布多年,但物流業多種業態的不斷創新發展導致社會各界對物流園區理解上的差異。例如,什么樣的物流服務業態可以算是物流園區?占地幾十平方公里的園區究竟是不是物流園區?如何甄別物流園區和綜合批發市場?
這樣一些基礎性問題亟待澄清。由于物流園區業態不易界定,標準落后于產業發展,導致統計口徑不易把握,政府管理缺乏產業針對性,促進物流業發展相關政策難以落實等現實問題。
部分園區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不匹配,同質化現象較嚴重。調查發現,部分園區建設缺乏科學規劃、倉促上馬,與區域經濟發展缺乏有效銜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與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銜接不夠,對實際物流需求了解不清楚,導致園區發展定位不明確,占地面積偏大,盈利模式不清晰;二是與交通運輸規劃缺乏有效銜接,導致交通線路銜接不暢、運輸效率低下、中轉聯運難以實現;三是與城市建設規劃、行業資源配置等缺乏統籌協調,導致物流資源閑置、利用不平衡,運輸和配送車輛流量、流向不平衡等現象。這些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了物流園區的生存和發展。
特別是部分中小城市物流園區數量過多,規劃建設面積與區域經濟發展要求脫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建設、缺乏全局性統籌考慮的問題。例如,一些交通位置不屬于節點城市,其GDP總量、人口數量兩個關鍵經濟要素均處于全國中下游水平的城市,其市區物流園區總量或規劃用地接近甚至超過國家級節點城市的平均數。有的地方出現了圈占土地、等待升值、改變用途的傾向。調查還發現,部分物流園區在論述其建設理由時,往往列舉三大優勢:區位交通優勢明顯、物流需求市場空間巨大、政策與基礎條件優越;但缺乏對實際物流需求的市場調研,僅憑一些宏觀統計數據就完成了園區可行性論證,導致物流園區功能布局和設計缺乏區域經濟特色,園區服務輻射區域重疊、服務同質化現象比較明顯,容易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不利于物流園區健康發展。
土地政策影響深遠,土地資源成為物流園區發展瓶頸。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以及18億畝耕地紅線的約束,土地資源日漸緊缺。調查顯示,物流園區用地問題是制約我國物流園區發展的最大“瓶頸”之一。用地政策是物流園區最希望得到的扶持政策,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尤為突出。征地困難成為我國物流園區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而缺乏物流園區運營優惠政策成為緊隨其后的阻力和困難。近年來,與土地相關的各種成本均有明顯提升,導致物流園區發展過程中經營成本不斷增高。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在有數據反饋的園區中,物流用地價格超過50萬元/畝的比例達到20%以上;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物流園區倉庫租金價格普遍偏低,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不足20元的比例超過60%。這樣,迫使很多物流園區不得不在維持物流運作之外想辦法。
園區人才缺乏現象突出,綜合服務能力亟待加強。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從人才需求狀況來看,倉儲、特種作業與運輸三類業務人才需求僅占全部人才需求的16%、13%、12%;物流信息管理、營銷管理、供應鏈設計以及國際物流業務管理等人才需求很大,占比均在30%以上;而綜合性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更是位居首位。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物流園區提高服務水平的迫切需要。另外,部分園區還處于土地招商階段,園區服務功能單一。部分地方在招商政策上采取以畝均稅收、投資強度等指標作為物流園區招商引資的考核標準,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物流園區的發展。調查表明,從全國物流園區未來發展重點工作看,拓展業務領域、增加服務項目成為今后應該重點加強的工作。
政府管理模式影響大,政策環境有待持續改善。物流園區的建設和運營具有跨行業、跨地區、多功能、多層次的屬性,客觀上需要政府統籌規劃、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促進園區健康發展。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影響企業入駐以及園區經營環境的因素大多與體制政策環境有關。在影響物流園區經營的關鍵因素中,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和規范市場兩項指標分別排在前兩位。
而在當地政府給園區或入駐企業獲得較大收益的政策選項中,簡化行政監管和審批手續排在第一位,甚至高于稅收返還支持、用地政策優惠、用電優惠、融資優惠、加大信貸等直接關系園區經濟效益的政策措施。調查發現,我國目前的體制政策環境仍然存在很大的改進余地。首先,政府不同職能部門缺乏協調。例如,由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條塊體制之間缺乏協調,隸屬于鐵路系統的一家物流企業在土地利用、產權辦理等問題上受到行政區域制約,影響了園區的建設進程。
其次,有關政策規定與園區發展不相適應。再次,部分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不統一、落實不到位。調查發現,部分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政策不能真正落實。如,某園區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投入運營,當地政府曾承諾相關稅收返還政策,但由于財政困難從未兌現。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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