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從商務部獲悉,近日,墨西哥官方日報公布墨西哥經濟部裁定,決定結束對中國產石墨電極的反傾銷調查,并按以下方式征收最終反傾銷稅:
1、對自Jilin Carbon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 進口的涉案產品征收68%的反傾銷稅;
2、對自Sichuan Guanghan Shida Carbon Co. Ltd. 進口的涉案產品征收250%的反傾銷稅;
3、對自Nantong Yangzi Co. Ltd. 進口的涉案產品征收93%的反傾銷稅;
4、對自Henan Sanli Carbon Products, Co。, Ltd. 進口的涉案產品征收185%的反傾銷稅;
5、對自M. Brashem, Inc. 進口的涉案產品只征收38%的反傾銷稅, 條件是其進口來自其向調查機關提供計算傾銷幅度的2家供應商;
6、對其他中國出口商的涉案產品征收250%的反傾銷稅。
報道稱,以上措施自2012年3月2日起生效,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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