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統計,今年前7個月大連關區出口高新技術產品32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21.8%。
一、今年前7個月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特點
(一)出口值呈現穩步回升態勢。從今年5月份至今,大連關區高新技術產品月度出口連續3個月保持穩步回升,自今年4月份大幅下滑33.6%以來,5月份出口量開始企穩,出口4.3億美元,環比增長9.9%,7月當月出口4.9億美元,同比增長18.5%,環比增長11%。
(二)加工貿易為主要貿易方式。今年前7個月大連關區加工貿易出口高新技術產品22.6億美元,增長21%,占同期大連關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值的71%;同期一般貿易出口5.2億美元,增長31.6%,占16.3%;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出口3.7億美元,增長10%,占11.7%。
(三)外商投資企業主導出口,國有企業出口倍增。今年前7個月大連關區外商投資企業出口高新技術產品23.5億美元,增長5%,占同期大連關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值的73.4%;同期國有企業出口5.8億美元,增長1.5倍,占18.2%;私營企業出口2.6億美元,增長71.9%,占8.3%。
(四)日本、美國、歐盟為主要出口市場。今年前7個月大連關區對日本出口高新技術產品11.7億美元,增長13.3%;對美國出口5.6億美元,增長41.3%;對歐盟出口4.7億美元,增長28.7%。上述3者出口值合計占同期大連關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值的68.8%。
(五)計算機與通信技術產品為主要出口產品。今年前7個月大連關區計算機與通信技術產品出口21.3億美元,增長13%,占同期大連關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值的66.5%;電子技術產品出口4億美元,增長71.7%,占12.6%;生命科學技術產品2.5億美元,增長41.6%,占8%;計算機集成制造技術產品出口2.5億美元,增長31.5%,占7.8%。
二、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相關建議
(一)出口產品領域過于集中,凸顯我國產業分布不均衡之現狀
今年前7個月大連關區計算機與通信技術類高新技術產品出口21.3億美元,占同期大連關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值的66.5%;電子技術產品出口4億美元,占12.6%。這兩類高新技術產品在出口額中的比重合計占79.1%,說明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出口產品過于集中,這樣不利于貿易風險的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中國向貿易強國的轉變,同時產業分布集中也很容易造成惡性競爭,降低自身利益。
(二)外商投資企業在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中始終處于主導地位,不利于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
外資企業具有資金充足、技術領先和制度完善等優勢,國內中小型企業很難與之抗衡。發達國家跨國企業以營利為目的,把勞動密集的加工裝配環節轉移到我國,而資本密集,技術密集的研發、關鍵零部件的生產以及品牌、營銷的產品高附加值部分留在本國,我國成為發達國家的“加工中心”,對發達國家的技術依賴不利于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進步,影響了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核心競爭力。
(三)加工貿易比重過大,給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一是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以加工貿易為主,附加值很低,產業收益率低下。以國際分工體系最為活躍的電子產品生產為例,生產高附加值芯片、軟件的美國獲得了全世界電子行業60%左右的利潤,生產關鍵性電子器件的日本、韓國等國家獲得了世界電子行業20%左右的利潤,而中國從事一般部件生產及裝配工作,只能獲得利潤的10%左右[1]。二是加工貿易的主導地位造成了產業明顯的出口導向性,造成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對世界經濟變化的高度敏感和對外部需求的高度依賴,加深了產業發展的不穩定性。三是加工貿易形成的統計偏差加劇了國際間貿易摩擦,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關聯度低,中間產品國產率不高,需要使用大量的進口部件。由于國際慣例統計出口是依照原產地原則,因而,加工貿易中大量的進口部件被計入到我國出口額,形成統計上我國與發達國家間貿易順差的擴大,加劇了我國同發達國家間的貿易摩擦。另外,隨著經濟發展、人民幣升值,國內生產要素成本被推高,削減出口利潤,對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產生不利影響。
(四)面臨“知識產權爭端”和“技術性貿易壁壘”雙重壓力,出口外部市場環境繼續惡化
美、日、歐建立了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同時,高新技術產品貿易還存在復雜而苛刻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由于關鍵技術和專利的缺乏,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常常受到限制,難以進入發達國家市場。近期,美國國債信用等級下調導致美國經濟增長繼續惡化,使得經濟復蘇步伐放緩。歐盟債務危機深化,逐步擴散到意大利、西班牙這些歐元區核心國家。相關數據顯示,8月歐元區投資者信心指數已降至2009年9月以來的最低水平[2]。這些使市場對世界經濟出現“二次探底”的擔憂進一步加深,從而導致外部需求增長低迷,中國出口增長的空間受到一定限制。
為此建議: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強技術消化吸收的能力,鼓勵企業自主創新;二是積極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加強產業集群效應,促進產業結構升級;三是提高中間產品國內采購率,加大加工貿易波及效應。四是積極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改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軟環境。
來源:海關統計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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