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發布的一紙電動自行車禁行令,引發了全國電動車主的關注,也引發了關于如何治理電動車的爭論。在7月1日原定的禁行令實施之日前,深圳悄然將電動自行車的“禁令”改成了“限令”。但是,由此引發的電動車的去留問題依然起了廣泛的討論。遠隔千里的浙江的電動車一族就開始擔心起自己今后能否順利地騎車上路。
本地企業稱國標“過時”
杭州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商會會長吳堅掌管著浙江自行車市場和華東電動車市場。
吳堅告訴記者,目前,杭州市場里電動車的銷量還沒有受到深圳限行令的影響,不過,商會會員企業已經有了反應。“一些生產廠家對政策的不穩定感到迷茫,造成了產量的減少,有的經銷商不敢進貨,一些地區出現了產品的斷檔。”
對于電動車新標準,浙江電動車企業反對聲一片。聲音最大的要數金華的綠源集團董事長倪捷。他在其微博上公開亮明自己的觀點。
“13年前的‘最高速度20公里最大重量40公斤’的規定不合理,13年前的標準也該修訂了。”
倪捷還擺出了一組數據用以說明電動自行車的道路安全情況處于好轉趨勢。“一、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的增幅遠高于事故數量增幅。2009年與2004年相比,全國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數增加6.244倍,但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增加了8倍。二、萬車死亡率在下降。2004年,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為1500萬輛,交通事故死亡人數589人,萬車死亡率為0.39;2009年,事故死亡人數雖增至3678人,但保有率已增至1.2億輛,萬車死亡率反而下降到0.31。”
“要治理也不能一刀切,尤其現在電動車已經演變成了一種生產工具,涉及到送水、快遞、家政服務等行業的運轉。”菲利普電動車的杭州經銷商黃吉說。
行業分歧導致新國標難產
在杭州慶春路一家電動車專賣店里,老板給記者介紹了一款店內最輕的女式電動車。“這車36伏的電池,80斤左右,速度可以到30碼。”老板稱,要想速度快點,可以選48伏的,速度可增加10碼。
記者以深圳限行為由,擔憂買了以后杭州也會嚴格按照20公里限速,老板見狀后笑笑說,“那你就把限速器裝回去,想快也快不了。”
其實,電動車族都清楚,拔掉限速器以加大車速,已是公開的秘密。
20碼、40公斤的標準究竟是不夠用了還是被人為拔高?記者了解到,1999年頒布的“20碼、40公斤”的電動車標準在業內一直存有爭議。
“按照老標準,40公斤的車,加上車主的重量,以75公斤計算,速度變成了15碼,那這輛電動車比自行車還慢,反而占用了道路資源,帶來交通擁擠。如果車重降低,電動車骨架更脆弱,一撞就會彎掉。”新的電動車國標一直爭議了好幾年,黃吉把新國標難產歸咎為“行業自身難統一”。
因為另有觀點則認為,標準應執行“最高速度不大于35碼,整車質量不高于80公斤。”浙江一些企業和經銷商認為,這個標準有點操之過急,應該調整為最高車速不大于25公里,整車質量除電池不高于40公斤。
深圳“禁令”改“限令”
5月26日,深圳市交警局頒發一紙電動車禁令:在主要市區全時段“限行”電動車,將擁有50萬電動車的深圳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引發了民意對“一刀切”做法的強烈反對。
而日前提交深圳市人大審議的相關條例草案修改稿中,記者注意到,關于電動自行車的表述發生了明顯變化。草案修改稿在原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劃定特定路段、時段,限制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上路行駛的基礎上,增加了“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并核發專用標志的警用車輛及從事郵政、快遞、市政公共設施搶修業務的車輛除外”的相關內容。此外,草案修改稿還明確規定,“車身重量超過四十公斤、實際最高時速超過二十公里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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