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軟件企業遭遇海外“法律濫訴”


    作者:高少華    時間:2011-06-03





    因被美國當地一客戶起訴涉嫌“引誘性欺詐”,中華網軟件集團有限公司旗下一家美國子公司羅斯系統Ross Systems近期被美國阿拉巴馬州地區法院判罰6100萬美元,這也是迄今為止中國軟件業在海外市場首次遭遇的“天價罰單”。

      業內專家認為,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到海外拓展商機,當地企業出于利益訴求等發起的“法律濫訴”漸成為中國企業全球化進程中的新壁壘,對此中國企業一方面要加強能力建設,規范自身行為,另一方面針對海外企業發起的“法律濫訴”也要積極應對。

      中華網軟件羅斯系統遭遇天價判罰

      中華網軟件是中華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屬下全資軟件子公司,公司于2004年以6890萬美元收購了美國一家企業級軟件供應商羅斯系統。2005年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家寵物食品制造商陽光米爾斯公司以23.5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beta測試版Ross ERP軟件。2008年,陽光米爾斯向當地法院起訴,稱羅斯系統在2005年的ERP軟件銷售和實施時存在欺詐,所出售的軟件無法正常運作。

      2010年底,阿拉巴馬州富蘭克林縣巡回法庭就訴訟案作出一審裁決,判決羅斯系統獲得總額達6100萬美元的賠償,其中包括16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和45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羅斯系統拒絕陽光米爾斯的指控,并在隨后向亞特蘭大地區法院提起反訴,控告陽光米爾斯非法使用其軟件。前不久,羅斯系統宣布根據阿拉巴馬州上訴程序規則相關條款,已經向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提起一項動議,向法院申請降低其與陽光米爾斯訴訟案的保證金金額。根據當地法律規定,羅斯系統只有在繳納7700萬美元的保證金后,才能阻止陽光米爾斯收取賠償金。

      “法律濫訴”漸成全球化新壁壘

      針對這場高達6100萬美元的判罰,中華網軟件中國董事會主席余翔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應稱,事件的起因在于客戶的惡意訴訟,而公司起初對此類惡意訴訟并未全力回應。對方利用其在當地小鎮為最大雇主之一的影響力,在當地起訴,由當地組成陪審團,將一個23.5萬美元的軟件銷售案拔高成該州近年來最大的賠償金案件之一。

      據余翔介紹,陽光米爾斯于2005年購買羅斯系統的ERP軟件時,雙方約定購買的為beta版本。而在2008年法定訴訟期限屆滿前幾天,陽光米爾斯突然向法庭提起上訴。在訴訟中,陽光米爾斯提起的控訴主要是基于羅斯系統銷售人員使用的一頁PPT文件,該PPT文件展示了羅斯系統幫助其他客戶降低成本的一些具體數據,陽光米爾斯認為羅斯系統的軟件未能達到同等功效,涉嫌“引誘性欺詐”。

      一家國產軟件企業高層告訴記者,中華網軟件與陽光米爾斯的糾紛在軟件業其實并不鮮見,軟件廠商在銷售過程中習慣于給客戶展示曾經做過的成功案例,有時不免存在夸大之辭,這種做法在國內可能沒什么,但是在國外或許就會授人以柄,帶來法律上的麻煩。如果用戶是有意就此起訴,國內企業將處于不利地位。

      上海WTO事務咨詢中心信息部主任龔柏華指出,隨著近年來一大批中國企業積極到海外投資,有時會面臨與當地企業的競爭或糾紛。而一些當地企業在正常的市場競爭或貿易進程中,出于一些利益訴求會找出諸多理由來對中國企業提起法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使中國企業陷入不利境地,這種現象可稱之為“法律濫訴”。近期一些國家和地區貿易保護主義思潮抬頭,“法律濫訴”也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時面臨的一種新的壁壘。

      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小凡表示:“近年來中國政府發布了一系列鼓勵和支持中國軟件企業向國外投資的政策,而對那些已經或將要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來說,這則高額賠償案件可能成為一個警訊,值得中國其他企業思考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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