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消費者聯盟日前要求,將當下僅針對含雙酚A嬰兒塑料奶瓶的禁售令范圍擴大,該聯盟特別列出了需重點關注的12大類含雙酚A的消費品。盡管目前歐洲委員會尚未就歐洲消費者聯盟的這一說法作出官方回應,但在業內人士看來,抵制含雙酚A產品正成為歐洲消費者的共識,而這種共識極有可能發酵成為國際貿易領域的新綠色壁壘。
香港貿發局日前發布的消息稱,歐洲主要的消費者組織——歐洲消費者聯盟正向歐洲委員會施加壓力,要求將當下僅針對含雙酚A嬰兒塑料奶瓶的禁售令范圍擴大,除要包括所有與嬰兒有直接接觸的含雙酚A產品外,該聯盟還特別列出了需重點關注的12大類含雙酚A的消費品,并號召2年~3年內在歐洲停止銷售所有含雙酚A的產品。由此可見,需被歐盟雙酚A禁令警醒的,絕不僅是國內嬰兒塑料奶瓶的出口企業,因為這可能只是雙酚A連鎖影響的序幕。后期,其對中國其他行業和企業出口的“阻滯”效應還將逐漸顯現。
盡管目前,歐洲委員會尚未就歐洲消費者聯盟的這一說法作出官方回應,但在業內人士看來,抵制含雙酚A產品正逐漸成為歐洲乃至其他各國消費者選擇商品時的共識,而這種“共識”極可能發酵成為國際貿易領域的新綠色壁壘。由此,國內相關出口企業要多關注、早調整。
歐盟雙酚A禁令風四起
雙酚A禁售令的影響范圍,早已跳脫了嬰兒塑料奶瓶商品本身,呈現出向多個行業迅速擴散的態勢。歐盟并不是第一個對雙酚A“開刀”的國家。在歐盟之前,加拿大就曾在2009年、2010年對雙酚A連下兩道禁令;后期,美國多州和法國均明令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含有雙酚A的奶瓶等產品。
而眼下,雖然歐委會方面尚未就消費團體提出的擴大含雙酚A產品禁售范圍一事明確表態,但其成員國早已開始對雙酚A“磨刀霍霍”:2011年4月15日,瑞典化學品管理局及瑞典國家食品管理局公開建議稱,要采取多項措施來避免兒童接觸雙酚A。建議措施包括根據《化學品注冊、評估及許可規例》簡稱REACH規例采取相應行動。加拿大是全球第一個公告雙酚A為有毒物質的國家,在其2010年公布的雙酚A產品禁令名錄上,只有8類產品被明確提到需要禁售。
而今,不到一年時間,歐盟有關方面提出的需要重點關注的含雙酚A產品品類,就已上升至12大類,包括裝載飲料與食品罐、廚房塑料刀具及微波爐陶瓷器皿;有塑料外殼的電子設備如咖啡機;儲存媒體如CD、DVD及藍光光碟;印于熱敏紙上的現金收據;應用于牙科的填料及封密材料;休閑設備如滑浪板及網球拍;醫療設備;建筑材料如地板物料、填料及黏合劑;油漆與光亮劑;以及奶嘴的外層塑料保護罩等等。“其實歐委會是否會批準歐洲消費者聯盟建議都不太重要了,因為出口產品銷售的終端決策人——消費者‘抵制雙酚A產品’的共識已然形成,隨著海外市場懷有這種共識的人數規模逐漸加大,‘雙酚A’成為又一道鉗制出口企業的‘綠色壁壘’。”董金獅對本報記者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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