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裝機增加卻難消納,新能源網源建設亟待協調


    時間:2011-03-03





    近年來,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發展迅速。據統計,截至去年6月底,全國已建成并網風電及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為2213.67萬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2.46%左右。其中,風電并網裝機容量為2200.37萬千瓦,光伏發電并網裝機容量為13.30萬千瓦。


      然而,就在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迅速增加的同時,兩者可持續性發展的障礙性問題正在不斷凸顯出來。根據日前中國電力監管委員會公布的一項調查報告,目前我國風電、光電發展政策及激勵機制亟待進一步完善。調查顯示,由于發展速度較快,我國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大規模風電難以消納的狀況。


      激勵機制不完善制約投資積極性


      電監會在此次公布的《風電、光伏發電情況監管報告》中,明確地指出了當前我國風電、光伏發電的相關政策和激勵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據了解,盡管此前我國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和激勵機制鼓勵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發展,但政策體系的完整性及相關政策之間的協調性仍有待加強。


      首先是國家層面上,至今未出臺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和項目建設的相關實施細則,這已經制約了光伏發電產業的規模化發展。特別是對于作為未來光伏發電主要形式之一的接入配電網(用戶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目前還缺乏上網售電的政策支持,這也嚴重制約了小型光伏發電的投資積極性。


      此外,風電、光伏發電電費補貼不及時。據了解,風電、光伏發電電費補貼往往大大滯后于電量上網時間,導致發電企業不能及時獲得相應的電價補貼,影響企業的經營效益,部分規模較小的發電企業甚至出現流動資金周轉困難的現象。


      據介紹,由于我國對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接入系統工程投資、運行維護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尚未完善,部分接入系統工程補貼不足影響了電網企業投資建設的積極性。調查顯示,黑龍江、山東、浙江、內蒙古、遼寧、新疆的全部或大部分風電場接入系統工程由發電企業出資建設,部分風電企業還負責接入系統工程的運行維護,不利于系統的安全管理。


      另據了解,個別歷史遺留問題也成為風電發展的掣肘。如2006年以前批準建設的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因為不享受《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中規定的電價補貼,為此增加了企業的經營負擔。如上海崇明、南匯、奉賢海灣風電場及浙江臨海、蒼南風電場,這些項目都是2006年以前投產的,上網電價較高且不享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資金補償,增加了電網企業的購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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