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以上多晶硅企業面臨改造或被淘汰風險


    作者:顏新華    時間:2011-02-17





      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出爐新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


      80%企業面臨改造或被淘汰風險


      準入條件為折中方案,25家已投產企業僅6家符合條件,行業將重新洗牌


      由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1月24日發布的 《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下稱《條件》),在業內專家看來,更多為一個折中方案——盡管較為嚴格,但已經綜合了企業的意見。


      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在接受《新能源導刊》記者采訪時表示:“《條件》的出臺,將使多晶硅行業重新洗牌,由于當前絕大多數已投產企業都距離條件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未來將面臨改造或被淘汰風險;而對想進入這個行業的企業而言,將面臨更高的投資和技術門檻。”記者注意到,《條件》不但對多晶硅企業規模、還原電耗和還原尾氣利用率提出了嚴格要求,而且明確規定:“在政府投資項目核準新目錄出臺前,新建多晶硅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對于本次出臺的《條件》,天合光能媒體總監、新聞發言人范睿峰告訴《新能源導刊》記者:“這對于規范行業投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進節能減排將發揮重要作用,對于行業健康發展是個好事。”


    《條件》與38號文總體接近不批新項目但留有余地


      對于多晶硅行業存在的問題,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的第38號文 《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已經作了明確定性: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問題突出。


      在這份通知中,也同樣對多晶硅產業政策進行了明確。記者注意到,該通知提到的多個條件與此次發布的準入條件接近。


      對此,孟憲淦對本刊記者表示:“這個《條件》實際上是對2009年9月國務院第38號文的一個政策延續,本來在去年就應該出臺的,之所以拖了這么久,就是因為38文定的門檻太高,投產的絕大部分企業根本達不到要求,新建的也難以企及。新發布的《條件》充分考慮了我國當前多晶硅行業實際,吸收了大部分企業的意見,而且把發布時間推遲一年后發布,應該說是一個折中的方案,許多企業已經可以接受了。”通過對比兩份文件,記者發現,“新建多晶硅項目生產占地面積小于6公頃/千噸”,“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硅、氯化氫、氫氣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兩項要求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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