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工信部、發改委、環保部共同發布了《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下簡稱《條件》)。條件中規定,多晶硅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用地政策及行業發展規則,在政府投資項目核準新目錄出臺前,新建多晶硅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但對加強技術創新、促進節能環保等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和核準。
方正證券行業分析師鄧新榮1月26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多部委共同發布的《條件》旨在抬高多晶硅產業門檻,且加大行業整合力度,淘汰落后產能。
目前,就多晶硅行業而言,門檻重點在生產規模、能耗和資源回收方面。在生產規劃方面,要求太陽能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3000噸/年,半導體級多晶硅項目規模大于1000噸/年。
在能耗和資源回收方面,規定太陽能級多晶硅還原電耗小于80千瓦時/千克,半導體級直拉多晶硅還原電耗小于100千瓦時/千克,區熔用多晶硅小于120千瓦時/千克。還原尾氣中,四氯化硅、氯化氫、氫氣回收利用率分別不低于98.5%、99%、99%。此外,對項目占地、環境影響以及投資資本金比例等方面也作出了要求。
《條件》旨在淘汰落后產能
鄧新榮指出,《條件》出臺后,多晶硅產業或將迎來一輪整合。一些較小的、技術水平不高的多晶硅產能或將被淘汰,具有成本和技術優勢的產能將在市場上站的更穩,行業格局上可能會更加向大型、優質型企業集中靠近。而由于《條件》的限定性作用,新增產能或需要通過審批的環節增加,2011年多晶硅增速或將放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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