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規擴張令國內中小銀行經營風險失控


    時間:2011-01-25





      近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中小商業銀行要制定好發展戰略,不應盲目追求規模大小、速度和排名,要有取有舍,要走差異化、特色化、精細化的發展道路,追求穩健的資本和資產回報率,提升客戶滿意度。而此前山東省齊魯銀行剛剛發生一起涉案金額達60億元的偽造金融票證案,有多家銀行受到牽連,劉主席的講話可謂寓意深遠。


      近年來,國家對中小銀行規模擴張基本上持支持態度,除中小銀行上市證監會沒有放開外,其他方式的規模擴張政策如兼并重組和市場準入等基本上已放開。據銀監會2010年9月末統計數字顯示,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為90.6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4%。其中大型商業銀行資產增長15.3%;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增長27.5%;城市商業銀行資產增長34.8%;其他類金融機構資產增長22.5%。中小銀行增幅普遍高于大型商業銀行,可以說“漲勢喜人”。以此次卷入風口浪尖的齊魯銀行為例,2009年年末的資產規模和存貸款指標相當于1996年成立之初的20倍。2010年存款增幅更高達100億元,總資產達到810億元,而2009年僅為660億元,齊魯銀行不過是我國中小銀行規模急劇擴張的一個縮影。


      迅速擴張規模成為各家中小銀行發展戰略的首選。最明顯的好處,規模擴張可以攤薄運營成本,待樹立品牌為日后的包裝上市預熱。但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中小銀行大多走了一條風險潛伏的路:通過股市融資、定向增發、發債、高息攬儲等方式,來解決資金來源的壓力,再通過大規模放貸攬息差入懷。而這條路可以說是布滿了地雷,險象環生。


      實際情況是,中小銀行規模擴張變成了一場“違規大賽”。為了盡快做大規模,各家中小銀行使出渾身解數,無所不用其極,是否違規已被置于腦后。2010年8月,財政部公告了2009年對部分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商業銀行2008年度會計信息質量的檢查結果,34家農信社和城商行被揭短,其中多家小銀行被指高管薪酬超標和違規放貸嚴重。被查的農信社和城商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力比較普遍,會計核算不實的問題仍較突出,被點名金融機構普遍存在違規放貸、薪酬發放違規、收支核算不實、人為調節利潤等問題。齊魯銀行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彈也就不足為奇了。


      值得關注的是,中小銀行規模擴張的背后更多有地方政府的影子,中小銀行和地方政府有著盤根錯節的利益聯系。雖然銀監會明確要求地方政府不能入股中小銀行,但對村鎮銀行來說,地方政府入股已經成為普遍做法。除了慣用的入股控制外,地方政府手中掌握太多的資源,可以對當地的中小銀行進行間接控制。目前的情況是部分地市級政府能控制城商行,縣級政府開始向村鎮銀行注資。地方政府的資本介入,且給予各種扶持,甚至支持這些中小銀行改制、重組乃至上市,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地方政府對中小銀行的控制欲和利益訴求。簡單地說,地方政府要通過隱型的干預來實現最終為地方政府服務的目的。而地方政府的干預和謀求利益最大化無疑加大了中小銀行的經營風險。


      與此相對應的是,地方政府的無效監管使銀行風險防范的最后一道防線被撕破。當前,監管部門對大型商業銀行的監管越來越規范、越來越嚴格。但對于股份制銀行、區域性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銀行的監管幾乎放任自流,漏洞百出。這里面主要受體制方面的因素制約,這些銀行直接隸屬于地方政府管理,監管部門只是業務上的監管;受到地方政府等多方壓力驅使,監管尺度上和執行力都大打折扣,甚至屈從于政府的壓力和行政命令。監管上的放任自流是齊魯銀行出事的另一原因。


      中小銀行的高增長本無可厚非,但其擴張必須要以一定的管理邊界作為支撐,盲目地追求規模勢必會給其經營埋下隱患。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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