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對于中國中草藥行業在歐盟的發展是根生死線。目前在歐盟市場,中藥大多以食品、保健品、植物藥原料或農副土特產品的形式流通,中草藥依然未能取得藥品的地位。由于歐盟關于草藥注冊的法規過渡期將于今年4月30日結束,在歐盟市場銷售的所有草藥必須按新規注冊后才能繼續銷售。否則,在歐洲行醫的中醫將面臨有醫無藥的尷尬境地,中藥店鋪甚至可能倒閉。
2004年4月30日,歐盟頒布的《傳統草藥注冊程序指令》正式生效。該法則規定,傳統草藥要獲得在歐盟市場銷售的許可,必須按這個指令進行注冊。在這個指令生效之前已經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草藥產品,被給予7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允許這些草藥以食品等各種“身份”繼續在歐盟國家銷售。現在,7年的過渡期即將結束,但還沒有一種中草藥在歐盟成功注冊。
注冊困難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根據規定,所注冊草藥必須在歐盟境外至少有30年的藥用歷史,在歐盟境內至少有15年的使用歷史。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規定不公平且缺乏法律依據。像六味地黃丸、烏雞白鳳丸等經典中成藥,早在1995年之前就已經進入歐盟市場。
原因之二是注冊成本太高。據介紹,一家企業的草藥注冊費總共需要800萬元左右。可以說,傳統草藥在歐盟注冊的高額費用,讓許多企業望而卻步。
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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