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色貿易壁壘等三大問題困擾我國藥材出口


    時間:2010-12-31





    據海關統計,今年1-10月,廣東省出口藥材9.3萬噸,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36.8%;價值8125萬美元,增長8.7%。且幾乎全部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其出口主要特點如下:

    一、月度出口量保持平穩增長。今年1-10月,廣東省藥材月度出口量總體保持在高位運行。除2月份因春節假期因素同比出現小幅下降外,各月份出口量同比均出現較快增長。其中,10月份當月出口中藥9903噸,增長41.4%;價值1107萬美元,增長34.6%。

    二、私營企業出口占主導地位,外商投資企業和國有企業出口量均同比下降。今年1-10月,廣東省私營企業出口藥材8.9萬噸,增長42.3%,占同期廣東省藥材出口總量95.6%。同期,外商投資企業出口2724噸,下降0.9%,占2.9%;國有企業出口1409噸,下降48.6%,占1.5%。

    今年以來,我國藥材出口旺盛,出口額增幅明顯。但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國外對我國藥材出口的規定日益嚴苛,綠色壁壘層出不窮。目前主要進口國對農藥殘留等方面的標準均有所提高,有些產品雖然出現不具安全威脅的極低檢出值,但還是會因為進口國法律沒有合法限量而存在出口風險。與此同時,國外對有關重金屬的規定過于苛刻。有些藥材本身就含有重金屬,如黃連等,還有些原產地本身富含某些重金屬成分,如青藏高原等地,這些地方培養出來的中藥材產品都是含有重金屬的,難以避免。此外,各國醫藥市場在注冊過程中的法律法規、多類型認證制度、綠色標準、包裝和標簽規則、質量控制和雜質檢測等多項綠色壁壘,均都對我國藥材出口產生限制。例如,目前中草藥在美國市場上銷售仍是作為天然健康食品、茶或膳食補充劑。FDA對包括中草藥在內的天然植物藥的規定,目前仍按食品或健康食品市售,不能在標簽中稱為“藥物”,并禁止注明或暗示可治療或預防某種疾病。中藥產品在美國仍未能取得合法地位,官方不承認中藥是合法藥物。

    二是我國中藥材重金屬、農藥殘留標準未與國際接軌。我國在中藥材種植方面對重金屬、農藥殘留標準的控制較晚,這使得出口企業無法從根本上監控中藥的重金屬、農藥殘留。而且,很多企業尚未掌握國外關于植物藥重金屬、農藥殘留標準數據。雖然商務部已經頒布了《藥用植物及制劑外經貿綠色行業標準》,對重金屬、農藥殘留及黃曲霉素等相關指標進行控制。但很多企業對此理解不深,執行主動性不強,以致推廣和應用總體成效不大。

    三是我國藥材市場管理混亂、質量參差不齊。日前越南媒體披露,越南大部分藥材均從中國邊貿進口,而在市場檢查中又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許多藥材不明產地,并對不能出示產地證的藥材將被視為走私商品。此舉將影響我國藥材的出口聲譽,長期以外將不利于我國藥材出口的發展。

    為此建議:一是從國家和行業協會層面加快推進建立中藥國際標準,研究國外認證制度和質量控制標準對中藥有效成分的應用;二是進一步指導出口企業使產品符合“綠色中藥”標準,加強委托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對該標準進行推廣,從自身質量提升方面跨越國外的綠色壁壘;三是加大對出口藥材商品質量的監管力度,嚴禁假冒偽劣藥材商品的出口,維護我國出口藥材聲譽。

    來源:海關統計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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