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某大型中成藥企業大區經理王曉生(化名)這段時間極其郁悶:辛苦了四五個月,結果在安徽省基本藥物招標過程中,自己負責投標的7個產品全軍覆沒。原因很簡單,安徽省公布的中標價格遠低于企業報價。“那種價格對我們來說,連成本都不夠。”
9月9日,中國中藥協會舉辦了“上海閔行模式與安徽基藥招標研討會”。在該研討會上,王曉生發現,在此次安徽省的招標采購中,廣藥集團、上海雷允上、萬年青藥業、浙江康恩貝等國內知名中藥企業的遭遇大抵相似。
“不僅品牌中藥企業鎩羽而歸,聽說華藥、石藥等國內知名化藥企業也斬獲很少。石藥只中了幾個邊緣產品。”一位企業人士對記者表示。
編者按
作為特殊商品的藥品,其價格的制定及上下波動,不僅應符合一般商品的價值規律,更要體現其治病救人的本質屬性。在我國,以藥養醫等體制性弊病也往往反映在藥價上。今春以來,“天價蘆筍片”的被暴光,再次引發了社會和醫藥行業對藥價的關注。如何在有效遏制虛高藥價的同時防止矯枉過正?如何消除虛低藥價可能帶來的藥品質量和安全隱患?如何探索改革科學合理的藥價形成機制?如何促進醫藥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從本期開始,本刊組織記者深入一線進行采訪,陸續刊發“聚焦藥價”系列報道,試圖厘清新醫改形勢下藥價與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的關系,探索有效推動安全用藥、合理用藥和推動醫藥行業良性發展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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