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案的實施,不僅增加了國內家具企業的成本,更重要的是,由于各國林業管理法規不同,很難確定木材來源證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甚至較早前企業進口的木材經多方貿易已無從核查,這部分損失目前無法估量。
但可以肯定的是,該法案對國內家具出口企業的潛在風險很大。
近一個月來,不少國內家具企業都在為輸美家具而犯愁。
從9月1日起,凡出口到美國的刨花板、纖維板、膠合板、木漿與紙、木家具等林產品,必須標明木材的種類和來源,否則美國將拒絕這些產品入境。這就是實施不久的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
輸美家具要貼“身份證”
“企業的很多木材都是由供貨商層層轉手而來的,有時連經銷商自己都搞不清楚木材的來源。”廣東某企業負責人道出了目前大多數家具出口企業的無奈。
在美國《雷斯法案》正式實施的近一個月里,困惑以及對未來形勢的擔憂一直困擾著家具出口企業。
統計顯示,2009年,我國林業外貿額接近600億美元,美國是位列第一的出口地區,占家具總出口額的41%。
《雷斯法案》要求,進口商在每次船運進口植物或植物制成品(林產品)時都要提供一個基本報告。這些報告的目的是增加木材和林產品交易的透明度,打擊非法砍伐,保護野生物種。報告必須包括如下內容:使用植物種類的拉丁名、采伐的國家、數量和尺寸以及價值。若違反《雷斯法案》,美國政府將有對從事非法交易的個人與公司處以罰款甚至監禁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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