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稀土之戰:中國限制稀土出口的戰略考量


    作者:左永剛    時間:2010-09-10





      長期以來,全球主要依賴中國出口稀土,中國的稀土儲量已開始大幅下降。中國不僅需要對稀土出口進行限制,更應盡快建立稀土戰略資源儲備制度,強化稀土資源保護,奪回國際定價權。


      繼今年上半年歐美抗議我國稀土資源保護措施之后,近日日本借第三次中日經濟高層對話之機也要求中國放寬稀土出口限制。對此,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限制措施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中國提出自己的稀土發展戰略是追求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悉,2010年,商務部已下達的稀土產品出口配額為30258噸,其中內資企業共分配到22512噸,外資企業共獲得7746噸。


      限制出口符合規則


      相關專家表示,隨著國際貿易競爭日益激烈,作為后來者的中國正受到發達國家以技術為優勢的“夾攻”,稀土作為電子、軍事科技領域不可或缺的戰略資源,是中國重要的貿易砝碼。


      據了解,稀土是發展電子信息產業,開發新能源、環保和國防尖端技術等不可缺少的新材料。稀土鎳氫可充電,已廣泛應用于移動電話、筆記本電腦、電動工具等方面。各種稀土材料在航天、航空和國防尖端技術中,如雷達、偵察衛星、激光制導和自動指揮系統等方面都獲得了廣泛應用。


      面對歐盟、美國、日本的反對,陳德銘強調,中國不只是對稀土出口進行限制,而是對開采、生產、貿易的整個鏈條進行限制,這樣的做法符合世貿規則。


      業內專家認為,中國對稀土出口進行限制符合世貿規則,因此短期內不會因其他國家反對而妥協。另外,雖然歐盟、美國、日本對中國的稀土保護政策指責不斷,但其對中國的技術出口限制也是集體不放松。歐美日在指責中國稀土保護政策前,應該審視一下自己的技術出口限制政策是否符合世貿規則。


      中國限制稀土出口,不僅符合世貿規則,而且也是基于對中國環境的保護。陳德銘表示,大量提取稀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損害,考慮到保護環境和國家安全等因素,限制出口是不得已而為之。


      據悉,在現有條件下,大量提取稀土對生態環境有很大的破壞。大量稀土企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以資源的過量消耗和生態環境的破壞為代價的。例如包頭市白云鄂博大量的稀土經過選礦流進了尾礦壩,尾礦壩因不斷加高容量擴大,又處在干燥、少雨、多強風的高原地區,加劇了尾礦擴散成為砂塵源。南方風化殼淋積型稀土礦礦山的整體資源利用率低,造成大面積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和生態環境的破壞較為嚴重。此外,四川等省市也存在類似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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