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上半年出口形勢的好轉,各地外貿企業貼牌生產的訂單也逐漸多了起來。然而,各地海關工作人員最近發現,在外貿出口升溫的同時,商標侵權案件也隨之不斷增多。不少企業在承接訂單時非常盲目,只顧生產利潤,不看對方的商標授權書,也不仔細鑒別客戶需求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直接貼牌著名商標生產出口,最終吃了大虧。
侵權事件時有發生
廣東省汕頭市某漁具出口公司最近覺得有點冤。公司應外商客戶要求生產了一批魚線進行出口,并根據合同在貨物包裝上使用“ 飛魚牌”商標,卻在出口查驗中被海關查扣。因外商無法提供合法使用上述商標的證明文件,根據中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汕頭海關最終作出了沒收上述侵權貨物并對汕頭市某漁具公司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企業的侵權行為不是出自本意,也完全沒有預料到貼牌生產會引起侵權。在與外商簽訂合同時,企業以為此產品出口會與一般商品申報出口程序一樣,沒有及時向外商要求提供商標授權書,最后釀成了悲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張先生稱,在接到訂單時,企業與外商的談判焦點更多是著眼于產品價格、出口時間等細節上,忽視了商標侵權的相關問題,導致產品被海關沒收,生意也泡了湯。張先生認為,就事件本身來講,外商在這件事上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但由于此前交涉沒有提及到這類情況,損失很大,外商也不愿意承擔責任。
無獨有偶,就在汕頭侵權事件發生的同時,山東省濟寧市檢驗檢疫局也在轄區內查扣了一家違規貼牌企業報檢出口的貨物。“ 這批出口到埃及的碾米機膠輥,檢驗時貨物內外包裝均有中國著名商標‘ 富力’字樣,但生產企業沒提供商標所有者的授權書。”濟寧市檢驗檢疫工作人員說,企業能提供外商的生產授權書,但并不表示他們沒有侵權。按照中國的出口法規,生產企業貼牌生產須提供商標所有者的授權書,否則都屬商標侵權行為。最終,該企業出口的這批貨物被海關認定為不合格,不準出口,責令企業拆除內外包裝上所有的侵權商標。
相比汕頭和濟寧的兩家出口企業而言,浙江省寧波市的一家出口有限公司就顯得幸運多了。該企業應國外客戶的要求,從某教學儀器公司采購了7200 只儲錢筒,準備出口至荷蘭。海關在查驗時發現,該批儲錢筒外形類似地球儀,上面繪有世界地圖,需提供《地圖圖形審核批準書》。企業在獲知這一信息后立刻聯系了買家,核實了對方手中確有《地圖圖形審核批準書》。在與寧波海關進行了充分溝通之后,最終順利做成了生意。該企業負責人在事后仍心有余悸:“ 幸好外商能及時提供相關的證明,否則,不僅產品會被海關沒收,企業還將面臨高額的罰款。”
出口企業應謹慎接單
濟寧海關相關人士認為,目前,加工貿易產業尤其是貼牌加工的傳統貿易方式仍是經濟的主流發展模式。大量企業專門為外商貼牌加工出口商品,而國際市場對此類商品的大量需求以及由此帶來的巨額利潤驅使外商利用國內企業生產侵權商品。國內企業由于對商標的地域性、商標多重授權的合法性等問題認識不足,在接受委托生產時由于無法及時提供授權文件延誤通關,甚至造成侵權,被海關查獲沒收并罰款。在此過程中,國內加工企業為了微薄的加工費用而承擔了侵權所帶來的巨大風險,成了外商的替罪羊。“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除正常的貿易合同約定有關內容外,還應要求委托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證書,對商標權做出詳盡規定,并約定委托方提供的商標涉及侵權時的責任,以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否則,一旦出現類似的情況,外商很有可能會袖手旁觀,完全任由生產企業來承擔責任。”該海關人士表示,企業在接單時要弄清楚進出口法規,充分考慮到可能產生的風險,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 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情況下,出口企業更應該謹慎接單。一旦出現侵權問題,造成的損失將很難由企業來‘ 一肩扛’。”有外貿專家稱,甚至一些外商有可能故意設下陷阱,轉移商標侵權風險,而企業面對的不僅是貨物被沒收、被處罰金等后果,更為重要的是還會被商標擁有企業起訴,致使企業聲譽下降。法律界人士稱,預防侵權,企業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知識產權意識,熟悉國際慣例,遵守貼牌加工的法律,建立對委托方主體資格、商標合法性的審查機制,讓外商提供指定生產品牌的合法使用權或者擁有權證書,用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 (楊江明)
來源:中國貿易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