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稀土出口已有了 “配額+關稅”的雙重門檻,這對于正在覺醒和崛起的稀土大國來說,算是雙重利好。然而,相比之前我國稀土出口“無配額限制+出口退稅”的超惠待遇,這無疑又給了長期依賴我國稀土原材料出口的外資企業當頭一棒。
正因為如此,稀土行業“變相出口”的苗頭正悄然滋生。2009年,全球稀土市場的供應依然有90%來源于我國。據調查發現,部分外資通過對我國稀土原料初級加工后“變相出口”現象早就存在,而近幾年,國外釹鐵硼應用生產企業向我國轉移也愈加明顯。這對于正處在稀土話語權爬升中,力推“限出多儲”的我國來說,是必須引起警惕的。
初級原料加工變相出口
贛州華京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楊經理表示,因出口受限,變相出口在國內很普遍。以贛州為例,日資和贛州當地的民資合作辦廠,把稀土加工成簡單合金,因為合金的出口沒有原材料的出口那么受限,這就是典型的變相出口。類似這樣的情況很多,這種變相出口的方式已經存在五六年了。
針對這種變相出口,地方政府此前基本不會干預,反而積極引資。因為引進的外資越多,對地方政績拉動的效應也就越大。但隨著國家對稀土出口層面的日益重視和關注,地方政府也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狀況可能會有所改變。
眾所周知,在我國生產的初級加工具有高耗能、高污染的特征,而發達國家將污染丟在我國也是目前稀有金屬業界公認的事實。
目前,有些地方為了引資,完全不顧國家的產業政策,越權審批。有些企業為了資金,也完全不顧國家的產業政策,而“瞞天過海”。
釹鐵硼企業轉移明顯
“這實在是一個矛盾點。”國內一家大型央企稀土公司內部人士表示。一方面,鑒于我國稀土應用技術研發的落后性,國家不得不鼓勵外商投資興辦稀土應用項目;另一方面,大量外資引進又難以避免“變相出口”的出現。而問題關鍵在于,對于“變相出口”的定義目前尚很難完全界定。
“近兩年,國外釹鐵硼應用生產企業向我國轉移就非常明顯。”上述人士透露,釹鐵硼從去年開始就要征收15%的出口關稅,而釹鐵硼又是發展新興電動汽車、風電等重要稀土應用行業的重要元素,很多稀土應用產品實際成本的60%-70%都來自稀土。
無疑,在我國設廠,不僅購買原材料將不受限制,還可以有利地規避我國的稀土出口限制。在我國釹鐵出口設限以后,大力舉遷我國投資設廠,一定程度也可算做“變相出口”。
作為基體元素,稀土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數據顯示,自2002年以來,以“稀土磁性材料”為代表的“新材料領域”增長強勁,占比從2003年的34%上升到了2009年的55.21%。
有分析人士認為,隨著低碳經濟的到來,風電、新能源汽車、節能壓縮機等新的應用領域正在形成,預計未來5年,釹鐵硼行業全球仍將保持15%的增速,而我國有望保持20%的增速,這絕對是個極大的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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