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互聯網內容產業呈現爆發式增長,包括知識產權版權交易規模和授權衍生周邊在內的產值預計已突破5600億元。”騰訊集團法務部總經理江波在日前召開的第七屆中國國際知識產權新年論壇上提出,版權保護是內容產業發展的基石,包括主流網站在內的互聯網內容產業曾長期處于“侵權格局”之下。通過司法救濟、行政保護、行業自律、企業維權等多方面的綜合治理,這一局面已得到根本改變。大環境好轉之后,互聯網知識產權還面臨哪些問題和挑戰?未來的保護將走向何方?
傳統挑戰與新技術融合
“明顯可以看出,行政、司法力量對知識產權保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江波說,隨著2015年10月《關于規范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2016年6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中國好聲音”案件的判決、2016年11月《關于加強網絡文學作品版權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行政、司法手段的干預,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逐步加強。
江波舉例說,同時也不能忽視,互聯網背景下的知識產權保護仍面臨新的挑戰,如判賠金額仍然總體偏低,尤其是在視頻和音樂等領域;互聯網產品更新迭代快,如手游等生命周期短,對訴前、訴中禁令的需求更加迫切,但實踐中支持較少;云盤分享、聚合盜鏈APP的侵權問題較為突出,對整個產業傷害較大。此外,小網站和非法資源網站等仍然具有一定規模,也亟須通過資質審查、黑名單等制度從源頭上根治。
近幾年,“商標惡意搶注”“傍名牌”等成為實體經濟的一大困擾,在互聯網加速融入生產、生活各個角落的同時,這些傳統挑戰在互聯網世界也已經體現出來,不再專屬于某個領域。
據江波介紹,互聯網商標惡意搶注、傍名牌等情況是最為突出的商標問題,以騰訊開發的產品為例,根據騰訊公司產品上線后的商標監測數據,自2011年9月“英雄聯盟”上線以來,第三人向商標局遞交的“英雄聯盟”同名商標申請記錄已有51條;自2011年1月微信上線以來,“朋友圈”同名商標申請記錄已有84條,“掃一掃”同名商標申請記錄已有55條,“搖一搖”同名商標申請記錄已有93條。“我們認為,使用是商標的靈魂,不使用則無價值,也期待司法裁判能進一步引導相關規范的建立,遏制惡意搶注行為。”
據了解,司法實踐中,法院的裁判方向也符合這一趨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此前“飄柔”商標案中做出阻止惡意搶注的商標獲準注冊的判決。根據我國《商標法》第44條第1款,已注冊的商標如果被認定為惡意搶注,可以宣告無效,但并未規定如果在申請階段發現惡意搶注行為該如何處理和維權。“舉重以明輕”,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宿遲在日前召開的建院兩周年新聞發布會上就曾表示,根據字面理解僅適用于已注冊商標無效宣告情形的,同樣適用于商標申請注冊階段,不具有使用意圖而大量申請與他人知名商標相近商標的行為屬于上述條款所規定的“不正當手段”,司法實踐中應堅決遏制這種惡意搶注行為。
專利即將轉為核心戰場
與專利發展的大趨勢相吻合,互聯網領域的專利布局數量也在持續增加。公開數據顯示,BAT幾大互聯網企業專利持有量以騰訊最多。截至去年7月,騰訊公司的中國公開專利數量已達到11000多件,在國際上也僅次于微軟和谷歌。
“現階段,已成型的互聯網領域的專利布局以防御性布局為主,即防止自身侵權。”江波表示,此后,“互聯網+新技術”如智能家居、智能交通、可穿戴設備以及對圖形用戶界面設計的保護等成為新的增長點。據統計,2016年,阿里、百度、騰訊等公司在“互聯網+新技術”領域持有的專利數量均已達到2000件以上,小米、樂視等公司的專利數量更是快速增長,以樂視為例,其在該領域的專利持有量已從2012年的不足百件成長到2016年的5000件。
“就全球專利數量來說,中國企業整體還相對處于劣勢,隨著中國互聯網企業市場規模的擴大,國際化及技術創新的發展,知識產權領域將會面臨一系列來自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專利蟑螂(也有稱為‘專利流氓’)以及開源軟件專利權人的挑戰和糾紛。”江波分析。
互聯網領域專利大戰已出現端倪,可以預見,我國互聯網企業將從注重專利知識產權的防御模式轉向主動出擊布局、保護和反擊。(本報記者 姜業宏)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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