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頻遭“雙反”我國光伏企業亟須練好“內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葉偉    時間:2017-01-04





      日前歐盟委員會對我國寧波華順、江蘇賽拉弗兩家光伏公司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意圖再次借“雙反”逼走我國光伏企業。我國光伏企業近年來憑借價格、技術等優勢和政策紅利,不斷擴大在國際市場的份額,成為歐盟等光伏市場的主要出口國,而面對我國光伏企業如同雨后春筍般茁壯成長以及不斷開拓市場,歐盟等地區和國家的老牌光伏企業將這視為是一種“威脅”,借助本區域或本國政府力量打壓我國光伏企業,持續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


      業內專家認為,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是不平等的貿易行為,但不會對我國光伏產業造成根本性影響。同時,我國光伏企業不要輕易放棄海外市場這塊“蛋糕”,而應練好“內功”,共同深耕國際市場。


      光伏企業貿易戰升級


      歐盟委員會此次發布的公告稱,由于寧波華順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蘇賽拉弗光伏系統有限公司違反價格承諾相關條款,對寧波華順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分別為36.2%和11.5%,以及江蘇賽拉弗光伏系統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分別為41.3%和6.4%。


      實際上,2016年以來,歐盟各國頻繁向我國光伏企業砸下“雙反”大棒,我國光伏企業在歐盟市場陷入了被“圍追堵截”的困局。2016年8月15日,歐盟取消5家中國光伏企業價格承諾資格后,8月底又撤銷了包括寧波歐達光電、浙江啟鑫新能源和山東力諾光伏在內的3家中國光伏企業價格承諾資格。


      此前,因遭到歐盟警告而自愿退出的包括樂葉光伏、西安蠻、東營光伏、阿特斯、中盛光電、昱輝陽光、天合光能、正信光伏共8家我國光伏組件企業。截至目前,“被退出”中歐光伏價格承諾協議的我國光伏企業總數已達到22家。


      國家可再生能源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理事長張平表示,歐盟多次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是為了限制我國光伏企業出口,是對我國光伏企業貿易戰升級。


      “這是不公正、不公平的貿易保護主義。”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表示,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是損人不利己的事,一方面,不利于我國光伏企業“走出去”,做大做強國際市場;另一方面,推高了歐盟自身市場的光伏產品價格,不利于自身上下游光伏產業發展。


      價格戰致“雙反”發生


      在一系列利好因素下,近年來我國光伏企業進入大發展。據了解,我國光伏裝機規模已連續3年居全球第一,光伏組件產品也大幅增長:2015年多晶硅產量超過16.5萬噸,同比增長25%;組件產量達到43吉瓦以上,同比增長20.8%;硅片和電池片產量分別超過100億片和41吉瓦。


      不過,隨著我國光伏行業“躍進式”的發展,企業之間的無序競爭引發的價格戰也隨之而起。張平認為,這種慘烈無比的價格戰“傷害”整個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給了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的理由。


      “我國光伏業‘走出去’需要良好的國際貿易環境,一方面要積極應對‘雙反’等貿易戰;另一方面要摒棄‘價格戰’。中國光伏產業發展需要的是共同發展,而不是‘單打獨斗’。”孟憲淦表示,我國光伏企業沒能走出為了爭奪市場而相互壓價的死循環,這不利于光伏企業深挖國際市場。


      此外,IHS能源咨詢公司高級研究員王靜表示,由于整個光伏市場需求減少、庫存持續積壓,光伏產業鏈上下游品種價格全面下滑等原因,歐盟出于保護自身光伏企業的生存發展,對我國光伏企業實行“雙反”。


      多措應對“雙反”


      面對歐盟接二連三的“雙反”,如何更好地“走出去”,是我國光伏企業亟須跨越的一道檻。張平表示,我國光伏企業要想順利“走出去”,并實現持續盈利,需要抱團發展,才能實現共贏。同時,我國光伏企業可以考慮在當地投資光伏電站,建立組件工廠,實施本土化發展戰略。


      “更重要的是技術創新是我國光伏企業‘走出去’的核心競爭力。”張平表示,近年來,隨著光伏技術不斷增強,憑借價格、政策等優勢,我國光伏品牌在國外市場已取代很多國際品牌。而這引起國外市場尤其是歐盟市場對我國實施更為嚴厲的“雙反”,但越是“雙反”,我國光伏企業越要注重技術創新,才能持續保持國際競爭優勢。


      “我國光伏企業應加大技術創新,練好自身‘內功’,推進產品結構升級,變‘以廉取勝’為‘以質取勝’,研發出差異化的產品,這樣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就不用怕了。”孟憲淦也表示,我國光伏產業應從技術、應用、投融資、市場以及政策管理這五方面進行創新,在轉型升級中逐步走向壯大,積極應對國外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


      孟憲淦還表示,為了提高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促進光伏產業技術不斷進步,引導光伏產業升級,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在2015年推出了光伏“領跑者”計劃。


      此外,目前我國正實施“一帶一路”戰略,為我國光伏企業“走出去”帶來了新機遇。“一帶一路”沿線部分國家光照資源豐富,尤其是東南亞、中東、中亞、非洲等地的光伏產業正出現爆發性增長。張平表示,我國光伏產業在原料、工藝、技術、設備等方面都得到長足發展,我國還應不斷優化光伏產品的市場結構,規避海外特別是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雙反”。


      王靜則認為,雖然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實行“雙反”,不會對我國光伏企業造成嚴重影響,但應積極應對,規避風險。她認為,光伏企業應深耕國內市場,進一步擴大光伏產品在國內市場的應用。


      “為降低‘雙反’影響,政府應進一步完善應對‘雙反’的預案和舉措。光伏企業也應利用國際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孟憲淦表示,國家加大扶持光伏行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光伏產業技術規范以及光伏產品標準,加快光伏產業的轉型升級。同時,光伏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光伏企業間的強強合作,光伏企業應加強自身資源整合,通力合作,創新我國光伏產業發展新模式,形成規模效應,提高我國光伏產業“走出去”的整體實力。(本報記者葉偉)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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