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擬延長對華光伏“雙反”業內呼吁企業積極應對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查道坤    時間:2016-12-30





      商務部網站12月22日消息稱,12月20日,歐委會發布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反補貼日落復審和期中復審調查結果的披露文件,擬繼續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建議將“雙反”再延長兩年。同時,下調MIP(光伏最低價格承諾協議)價格。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公開表示,中方對歐委會擬繼續延長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表示失望,呼吁歐盟應盡快徹底終止光伏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使光伏市場恢復到正常狀態,真正實現雙方的互利共贏。


      在業內人士看來,歐盟的決定最終很有可能得以實施,光伏企業和政府要一起應對,采取有效措施。


      雙反措施擬被延長兩年


      王賀軍表示,光伏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快速應用與發展對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具有重要意義。歐盟繼續采取“雙反”措施,既損害中國企業的利益,也不利于歐盟的長遠利益,還有損于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據外媒Pvmagazine報道,目前歐盟成員國尚未批準歐委會的建議,提議文件已被送至各成員國進行審查。2017年1月6日,歐委會將邀請成員國對該提議發表意見,最終決議定于明年3月公布。


      除了擬延長對我國光伏“雙反”的時間,歐盟還決定下調MIP價格。據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對外透露,2017年1月1日起,光伏組件的MIP從0.56歐元/瓦降至0.46歐元/瓦,太陽能電池的MIP從0.28歐元/瓦降至0.23歐元/瓦。


      歐盟雖然采用MIP價格協議取代“雙反”措施,但是由于MIP價格協議多項規定對中國光伏企業極不平等,使得中國輸出到歐盟的光伏產品并不具備任何優勢,導致多家中國光伏企業自動退出該協議。


      據統計,從MIP價格協議實施以來,包括阿特斯、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多達22家光伏企業主動或者被動地退出了該協議,這就意味著對歐盟輸出光伏產品要被征收“雙反”關稅。


      “對中國光伏企業實施“雙反”,將人為地提高價格,歐洲的太陽能市場會陷于停滯,70%到80%在歐洲生產的太陽能模板價格將大幅上升,利潤和需求將相應下降。同時,將嚴重阻礙歐盟太陽能產業的發展,還會讓歐盟整個產業價值鏈受損。”光伏行業專家趙玉文說。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決定繼續延遲對我國光伏“雙反”的時間,也遭到了歐盟光伏企業的質疑。根據Pvmagazine報道顯示,SolarPower歐洲總裁奧利弗·謝弗表示,歐盟委員會關于將“雙反”延長兩年的建議是錯誤的決定,強調該組織將尋求歐盟成員國糾正報告的一些不準確之處。


      保利協鑫副總裁呂錦標表示,任何人為設置貿易壁壘干預市場的方式都不利于光伏行業發展,最終受傷的還是企業和消費者。


      光伏企業應積極應對


      光伏“雙反”確實影響了我國光伏產品的出口。來自商務部的統計數據顯示,歐盟市場已從2011年光伏裝機容量達到峰值的22.4GW下滑到2015年的8GW。2015年,價格承諾口徑內,我國對歐盟出口3.46GW,金額17.85億歐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可以呼吁政府和主要龍頭企業抗爭,歐盟對中國光伏也是價格承諾限制,設定了很尷尬的0.56歐元的價格限制,中國之外的光伏產品低于這個價格線出售還有利潤,而中國企業不能低于這個價位,價格承諾后出口歐盟直線下降。另外,這幾年來組件價格一路走低,而限價調整很慢。”


      我國的光伏企業也在積極應對。其中,采用曲線向歐盟輸出光伏產品,避開“雙反”關稅成為不少光伏企業的對策。


      “近兩年來,包括天合光能、保利協鑫、晶科能源等眾多光伏企業紛紛開始在海外建立工廠,特別是在東南亞。除了占領這些市場之外,最重要的是通過這些國家向歐盟輸出光伏產品,從而規避歐盟的‘雙反’。”趙玉文說道。


      除了海外建廠之外,國內市場的崛起,也使得我國光伏企業不像前幾年那樣嚴重依賴歐盟市場。國家發改委日前對外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顯示,到2020年底,全國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將確保實現1.1億千瓦以上。


      轉自:中國貿易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