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D出口專利訴訟不斷 國內企業“防雷”可用兩招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邱德坤    時間:2016-10-28





      隨著不斷出現的訴訟案件,專利戰或成為國內外LED企業競爭的常態現象。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獲悉,陽光照明(600261,SH)被美國公司Archipelago Lighting Inc(以下簡稱ALI)起訴,對方認為陽光照明供應給勞氏的kichler牌LED產品,違法使用了ALI的售后電話,還涉嫌抄襲其產品外包裝。


      陽光照明遇到的麻煩并非孤例。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僅2016年上半年,較為知名LED專利訴訟案件就高達15起,且大都為跨國訴訟。


      多位業內人士分析,國內LED企業作為后起之秀,不斷搶占國外LED市場,專利訴訟將是國外LED企業進行對抗的方式之一。國內企業若是想要避免風險,除了自己申請新的LED產品專利以外,還可以與國外的本土LED企業展開合作。


      專利訴訟或將常態化


      《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美國照明科學集團于7月11日將珈偉股份(300317,SZ)告上當地法院,認為珈偉股份使用的一款LED筒燈侵犯其專利。高工LED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張小飛對此表示,“美國照明科學集團的經營情況不是很好,發起專利侵犯訴訟和這也有一定關系。”


      張小飛認為,雖然近年來國內LED企業出口增速有所下降,但是憑借低成本的優勢,在類似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市場滲透率是一直在上升的,而美國本土LED企業間的競爭也異常激烈,所以他們開始對中國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的訴訟。


      一位國際LED公司總監認為,國內LED企業的產品成本低,是因為直接在國外原有技術的基礎上去生產,很多的成果不用自己去研發,但是擁有專利的企業其實是付出了腦力勞動的。


      張小飛表示,因為國內LED企業生產的產品價格比較低,在對國外LED企業產生打壓的情況下,國外LED企業在專利的保護和進行專利訴訟上的力度會加大。


      可并購與申請新專利


      一向以成本優勢取勝的國內LED企業,現在想要去開拓國際市場,通過并購與國外LED企業進行合作,或是通過研發來申請新的專利,都將有利于避免專利訴訟的煩惱。


      一位國際LED公司總監認為,知識產權肯定要受到尊重,LED企業的發展,不能以侵害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為代價,否則企業是走不遠的,做大做強的LED企業,肯定需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


      然而,在當前LED企業間殘酷搏殺的情況下,企業研發和申請LED專利的漫長時間,無法滿足當前國內眾多LED企業向海外擴張的需求。


      在海外進行并購或是短期較為取巧的方式。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報道,木林森(002745,SZ)等在7月26日收購歐司朗(OSRAM)獨立運營的照明業務公司——朗德萬斯LEDVANCE,收購價超過4億歐元。


      值得注意的是,木林森是與IDG資本、義烏市國有資產運營中心組成了一個名為和諧明芯有限合伙人(以下簡稱LP)的公司才完成了對歐司朗照明業務的收購。木林森執行總經理林紀良此前表示,采用成立LP的方式進行收購,是考慮到收購的金額較大,加上木林森的跨國并購經驗不足,所以聯合了有投資經驗的IDG資本。


      這其中突顯的問題在于,以資本進軍海外市場時,對并購經驗和資本規模的要求非常嚴格。張小飛表示,國內LED企業出口,本來就需要相應的渠道,若并購國外企業,可以獲得相應的專利和渠道,這里面包含了品牌的溢價。(每經實習記者 邱德坤)




      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