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業園區化在各地的布局與推進似乎勢不可擋。表面上看,農業園區化旨在推進農業現代化,但是剝開表象,其背后隱現出的意圖卻并非只有現代農業一個。
那些借著農業園區化的大幌子,躲在背后的另類企圖,造成的損傷或隱患,不僅會波及園區健康發展,更阻礙了農業現代化進程。如何化解此類風險,或是目前地方需解決的當務之急。
加快綜合性農業產業示范園建設,目標是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增加農民收入,這類園區集農業生產、科技、生態、觀光等多種功能為一體,因為其本來的愿望就是提質、增效、增收,因此自提出以來,各地就借著政策助推,一時間遍地開花。在這個過程中,一批承載著集約化生產、科技創新、規模化經營和產業化龍頭帶動功能的農業產業園區,通過示范引領,讓當地現代農業發展步入快車道。尤其是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為所在地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發揮著典型示范的作用,不但如此,還在探索傳統農業向高產、高效、優質的現代化農業的轉變過程中,在為農服務中發揮出整體功能。
在業內普遍看來,實施園區化帶動戰略,是闖出的一條現代農業生態文明發展之路。正因為如此,農業園區化正成為一種發展潮流,名目繁多的農字號園區,也悄然在地方扎堆集聚。其中,不乏國家級、省級農業園區,也有地方根據發展需要設立的特色農業園區,發展數量和規模空前。有統計數據顯示,數年之前,我國各類農業科技園區已達4000多個,農業園區用地面積已經達到1180萬公頃左右。近兩年以來,現代農業園區的建設規模又有快速增長。比如在江蘇無錫,有媒體記者日前從無錫市農業工作會議上獲悉,該市2016年要大力加強農業園區建設,農業園區占耕地的比重要提升至48%,并依此進一步促進農業向集約化、品牌化方向發展。
事實上,一些綜合農業園區的出現,正在成為集農業、加工業、物流業、旅游業于一體的經濟實體,融合了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盈利模式遍及多個農業產業鏈以及產業鏈的各個環節。
不難看出,此類園區的發展,正成為我國提倡的大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與經營體系的題中應有之義,對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兼具較強的帶動與示范作用。
就在農業園區化被業內認為是實現農業現代化重要抓手之際,各種問題和亂象接踵而至。
我國農業園區雖然當前正處在新的循環上升發展期,如何實現盈利和可持續發展,成了大多數園區所面臨的瓶頸。由于多數園區存在盈利水平較低的問題,引起許多人對農業園區能否盈利的質疑,這種猶疑嚴重阻礙了農業園區的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以及影響到帶動地區經濟發展的活力。
此外,園區內的少數企業入園后虎頭蛇尾,轟轟烈烈搞“圈地”,而“圈完地”后卻無人管理,使園區建設和發展處在“半游離”狀態;園區的資源整合、關系協調、品牌打造、招商引資等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有觀察者還指出,由于農產品加工企業入駐園區較少,現有園區產業基地雖已初具規模,但目前還處于簡單種植和養殖階段,產品品牌效應還未形成,多數鮮活農產品只能直接進入市場銷售,不能加工轉化增值,抵御市場風險能力較弱,輻射帶動能力不強。
更為值得警惕的是,在各地現代農業蓬勃發展中,雖然地方政府對農業園區的用地給予扶持政策,但部分項目并非按章審批,未能嚴格執行土地規劃和用途管制。更有一些項目,假借園區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實,走的還是“圈地賣房”老路。
有了前車之鑒后,有的園區縱然其開發主體不是房地產企業,是旅游和生態農業,也難免會引起公眾對園區“變味”開發之嫌。為此,因為前者,所謂涉農“新業態”,往往要直接流轉大面積的農用地,由此引發的“非糧化”、“非農化”問題應引起高度關注。
有分析指出,農業園區項目要嚴格前期用地審批,尤其是不能將農用地隨便轉為建設用地;在規劃落實中要全程跟蹤,不能放任自流,偏離了“新業態”本質。
這將意味著,土地政策一方面要適應和滿足新業態的發展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嚴格土地監管,引導新業態回歸其創新驅動的實質,避免陷入“圈地賣房”的泥潭。此外,在土地流轉或征收中,要切實保障農民利益,讓農民分享到產業轉型升級的紅利。(王少杰)
轉自:中國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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