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能源需求預測的基準方案,2020年我國風電裝機達2.1億千瓦,實現風電從補充能源向替代能源的轉變。為此,我國將高比例發展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并剔除一些舊有元素,增加一些新元素,通過能源系統整體優化解決棄風問題。”日前,在中國國際風力發電技術與設備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韓文科做出上述判斷。
風電消納問題需解決
風力發電已成為可再生能源領域技術成熟、具備規模化開發條件和商業化發展前景的發電方式之一。但與2015年相比,2016年我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下降710萬千瓦,降幅達24%。
全球風能理事會秘書長蘇思樵認為,這主要是由于2015年我國風電搶裝后的回調、電力需求下降和電網消納風電能力不足等原因。2014年下半年起,國家發改委宣布下調部分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價格,風電企業為了能享受之前的電價政策,紛紛加快風電項目運營的步伐,以期在最后期限之前完成投運。隨著風電搶裝潮的激增,電網消納能力不足的問題日益凸顯,根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風電并網運行情況,2016年我國風力發電2410億千瓦時,同比上升30%,但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1742小時,同比增加14小時,全年棄風電量達497億千瓦時。
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新能源與統計研究所副所長謝國輝認為,我國風電發展呈現出較強的政策依賴性,風電裝機此前兩次階段性上漲均是政策助推的結果,而近年來風電裝機增速放緩同樣是受到相關政策的影響。
謝國輝表示,大力發展新能源是世界各國調整能源結構的共同選擇,在實現大比例接納新能源發電的同時,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并控制成本,是全球電力發展的共同難題。就我國實際情況而言,由于風能資源分布、電源結構、電價水平等與國外存在差異,大規模風電并網帶來的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以及不斷攀升的電力供應成本、促進風電消納市場機制缺失等現實挑戰更加突出。一是如何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和優化配置。我國80%以上的風能資源和77%的風電裝機集中在“三北”(東北、華北和西北)地區,遠離中東部用電負荷中心,而“三北”地區與中東部跨區電網聯系薄弱,風電等新能源外送能力不足。二是如何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風電出力呈現出不同于常規電源的特點,而是隨著風速和風向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具有隨機性、波動性和反調峰性,增加了系統調峰難度。三是如何保證電力供應的經濟性。四是促進風電等新能源消納的政策和市場機制不健全。
多措并舉解決棄風問題
謝國輝認為,我國為實現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目標,需要從電源、電網、用戶、體制機制等多個環節入手,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其中,電源環節,加強調峰能力建設,提高抽蓄、燃氣等靈活調節電源比例,推動煤電機組調峰能力改造,提高供熱機組調峰深度。電網環節,加快電網建設,保證新能源并網和輸送。用戶環節,推進電能替代,用市場辦法引導用戶參與調峰調頻,主動響應可再生能源出力變化。體制機制環節,著力打破省際間壁壘,構建全國電力市場,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納的市場機制。(記者孟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