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金屬產業轉移“劣幣驅逐良幣”值得警惕


    時間:2015-03-27





      今年的全國兩會已經結束,但是兩會的聲音卻余音繞梁,激蕩著人們的內心,久久不能散去。環境保護、防污治污問題自然是今年兩會最大的熱點。近年來,一些產業向中西部轉移的同時,有些污染企業也在“三級跳”。以重金屬污染為代表的一批涉鉛企業,出現了“兩次產業轉移、形成三個發展層級”的軌跡,尤其具有典型性。兩會代表委員建議,筑牢“綠色門檻”,地方政府要承擔主要責任,積極推動產業在轉移中逐步升級,不能讓污染隨著轉移擴散,堅決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東部的“燙手山芋”咋成了中西部的“香餑餑”

      在東部產業向中西部轉移的同時,一些被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淘汰的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的“三高”企業,也在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從浙江湖州市環保部門可以了解,2006年以來,湖州多次開展蓄電池產業整治,其中以蓄電池企業最集中的長興縣最為典型。長興縣以“關停淘汰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原地提升一批”為產業轉型升級思路,把上百家蓄電池企業減少到二三十家,鉛排放總量從2011年的6000多公斤降為2000多公斤,形成了從廢舊電池回收、原輔料加工、生產、銷售和設計研發一條龍的完整產業鏈。

      長興縣是全國20個重金屬污染防治示范區之一。在整頓之前,長興縣出現過因鉛污染激發的村民群體性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這也是當地下決心整頓鉛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據當地政府工作人員介紹,長興縣整頓蓄電池產業期間,中西部地區的一些縣市,招商人員長期駐扎在長興縣的賓館內,主動了解有哪些企業會被關停淘汰,希望將這些企業招引過去。

      長興縣歷經六七年的整頓升級,一方面是一些生產工藝落后的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了,同時,鉛粉制造、板柵鑄造、極板制造、極板化成等容易造成污染的工序,蓄電池成品生產的上游環節,絕大多數轉移到了中西部地區。長興縣一些蓄電池生產企業選擇從安徽、江西等地買進極板等原材料,在長興縣組裝成品。

      產業轉移與污染轉移并存謹防“劣幣驅逐良幣”

      調查了解到,不僅是浙江湖州,作為承接浙江此類產業的安徽省界首市等地,近年來也在對蓄電池產業進行轉型升級。在升級的同時,一些因為不符合環保要求、被淘汰關停的企業,再次向與安徽臨近的河南省漯河、項城等地轉移。

      在安徽阜陽的界首市田營鎮循環經濟工業園區看到,這里有來自浙江長興縣的天能電池集團(安徽)有限公司、超威電池公司等外地轉移來的企業,也有本地土生土長的華鑫集團。這些企業主要分成兩大類:電池生產類和廢舊電池回收利用類。與在浙江長興縣新能源園區看到的生產工藝相比,部分電池企業的工藝水平與環保要求略低。一些企業工人血鉛超標,對工人健康傷害大。

      據界首市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田營工業園正在持續進行技術改造升級,一些環保不達標的鉛冶煉企業,要么改造升級,要么徹底關停。在界首市整頓提升產業的同時,一些不符合環保標準的企業向河南省項城市、漯河市等地轉移。

      在項城等地走訪時看到,一些小型鉛冶煉作坊夾雜在農村的民房之間,除了比較顯眼的大煙囪外,其他很難發現這和普通的農村院子有什么不同。這些小作坊被當地稱為“野爐子”,連基本的工商登記都沒有,也沒有環保措施,基本任何需要政府審批核準的手續都是空白的,處于監控盲區。當地一位從事鉛冶煉行業的業內人士介紹,一旦被舉報,環保執法部門來查就停產,甚至毀掉部分鍋爐應付檢查;過幾天風頭過了,再修好鍋爐繼續生產。同時,還有個別“野爐子”通過潛規則,與當地基層干部及監管部門“拉關系”。

      不論是在田營工業園區,還是在浙江長興縣,都有多家涉鉛企業負責人抱怨,正規企業投入數億元升級環保設備,使產品成本升高;如果這些“野爐子”長期存在,將會用低價產品奪走正規企業的市場,引發“劣幣驅逐良幣”效應。他們強烈呼吁,各地政府環保執法實施統一標準,徹底關停“野爐子”。

      防止污染三級跳代表委員建議地方政府要承擔主要責任

      浙江湖州、安徽界首、河南項城等地,隨著兩次轉移而出現的三個層級的蓄電池產業現狀,在我國產業轉移過程中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產業在轉移過程中,雖然也有一定的污染轉移,但總體上污染企業數量有所減少,污染程度有所減弱。代表委員建議,應繼續鞏固產業轉型升級帶來的節能減排效果,抓住機遇,深入調整地方領導干部考核方式,把環保作為硬指標,提高東產西移的質量和水平。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阜陽市委書記于勇建議,中西部招商引資,一定要把保護生態環境作為基本的前提,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了。在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的過程中,污染企業跳到了哪個地方,哪個地方的政府就需要承擔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切實做到防止污染企業“三級跳”。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發改委主任張韶春介紹,早在三四年前,安徽省就制定了在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如何筑牢“綠色門檻”的政策法規,嚴格督促各地貫徹落實,對保護安徽省生態文明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偶爾會在個別地區出現“漏網之魚”。不過,只要發現,就會嚴格執法、查處、追責。

      代表們建議,對“三高”企業,政府要動真格,嚴格落實新環保法,才能剎住污染轉移通道。同時,建議深入調整對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考核方式,嚴格生態環保考核。產業承接時,可在環評預審、準入門檻等方面把關,確保轉移來的產業優化升級,而不是把別的地區攆走的企業照搬過來,進行低水平重復建設。(鐘合)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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