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不容樂觀 加強保護工作刻不容緩


    作者:李昕    時間:2015-03-12





    由于與我們每天接觸并賴以生存的空氣相關,空氣質量、環境污染如今幾乎成了人人關注的“大熱門”。與之相比,對很多人、特別是生活在內陸地區的人們而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似乎是一個很遙遠的話題。實際上,海洋和我們每個人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比如說,食用被污染的海洋生物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極大損害;再比如說,根據我國衛生部門的調查,由于海洋環境污染,渤海、黃海沿岸漁民頭發中的汞、鎘含量均高于內地居民……對此,專家呼吁,在重視陸上環保的同時,也要重視海上環保。要通過完善法律制度等方式,加大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

    海洋生態環境壓力不斷增加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制度。通過劃定生態紅線、開展近岸海域環境綜合整治等舉措,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不容樂觀,包括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內的工作任重而道遠。

    近年來,我國海洋經濟快速發展,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力度不斷加大。但由于經濟利益的驅使,加之現行的法律制度不盡完善,沿海地區違法違規、過度不當用海的問題也比較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壓力不斷增加。

    剛剛發布的《2014年中國海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我國近岸局部海域污染嚴重、陸源排污壓力巨大、海洋環境災害多發等問題突出。春季、夏季和秋季,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分別為5.2萬平方公里、4.1萬平方公里和5.7萬平方公里,夏季約有1.3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呈重度富營養化狀態。81%實施監測的近岸河口、海灣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處于亞健康和不健康狀態。超過80%的海洋污染物來自陸源,91%的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無法滿足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區的環境保護要求,72條河流入海監測斷面水質劣于第五類地表水水質標準的比例均超過50%。河流攜帶入海的污染物總量約1760萬噸,較2013年增加5%。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意義重大

    海洋既是巨大的資源寶庫,更是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生態系統。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提高海洋資源開發能力,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其中明確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重要性。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隨著發展的不斷深化,對海洋的依存度將會越來越高。有專家指出,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一旦出現比較嚴重的問題,將會直接對沿海地區居民的生存、發展造成巨大威脅。同時還將使海洋產業發展受到影響,繼而阻礙海洋經濟發展,甚至減緩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速度。因此,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力度,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

    多措并舉 加大海洋生態環保力度

    對于如何保護好海洋生態環境,專家提出了5方面的建議。

    一是盡快修訂《海洋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是海洋環境保護的基本法律,于1982年頒布。隨著時代發展、社會進步,原有的一些法律條文已不適應發展需求。

    從2011年起,該法開始進行第二次修訂。其修訂主要著力于協同推進簡政放權和提質增效,嚴格依法依規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強化海洋環境行政審批監測的信息公開等。

    二是全面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開展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試點,建立健全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繼續推進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試點。

    三是盡快完善海洋生態損害賠償制度。2014年10月《海洋生態損害國家損失索賠辦法》出臺。專家表示,在此基礎上應推進建立海洋生態損害補償制度的立法程序,對海洋生態損害補償索賠的責任主體、賠償范圍及標準、程序,以及補償賠償金的使用管理等進行明確界定。

    四是做好海洋生態環境應急響應工作。完善赤潮、綠潮等海洋生態災害及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機制,推進黃海綠潮災害綜合治理。優化放射性監測網絡和核應急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邊處置、邊報告的海上溢油應急工作機制。

    五是提高公眾海洋環保意識。通過舉辦公益活動、開展海洋意識教育進課堂活動等形式,宣傳海洋環保知識,激發人們關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的熱情。(本報記者李昕)

    來源: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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