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印發《關于完善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推進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按照“生態美、百姓富”的發展思路,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確保到2020年全省25度以上陡坡耕地應退盡退,15~25度坡耕地能退則退,實現生態建設和經濟發展雙贏。
云南省提出,在不違背承包農戶意愿、不損害農民權益的前提下,依法采取轉包、互換、轉讓、出租、入股等形式,將土地經營權向企業、專業合作社、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集中零散土地,統一規劃、統一整治、統一經營、統一管護,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對于集中整合的土地,按照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陡坡地生態治理等項目的實施要求,推進規模化發展、集約化經營,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云南省強調,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項目要以深度貧困地區為主攻方向,堅持退耕還林還草與貧困地區退耕需求、產業發展、易地扶貧搬遷等緊密結合。對社會資本通過轉讓、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獲得經營權或使用權的土地,需修筑林業、畜牧業有關設施而占用林地、草原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審批。
云南省要求,鼓勵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或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勞力、政策性補助等生產要素投資入股到企業、專業合作社、大戶等經營主體,采用“公司(專業合作社、大戶)+農戶”“公司(專業合作社、大戶)+基地+農戶”等經營模式,采取“保底+分紅”等收益分配方式,充分保障農戶享有股份權利和收益,拓展農戶增收渠道,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目標。(記者 郭岸英)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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