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商務經濟平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從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服務支撐、保障企業恢復運行、大力提振消費復蘇、全力穩住外貿增長、多措并舉招商引資、推進開放平臺建設、優化貿易投資環境等八個方面作出詳細規定,促進全省商務經濟平穩發展。
該政策明確,各市(州)、縣(市)要加大結轉結余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全力支持穩外貿穩外資;利用現有專項資金,對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外商投資促進服務、貿易融資、公共平臺建設、“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等給予補貼,對有突出貢獻的外經貿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政策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以及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流通企業,一次性退還增值稅存量留抵稅額和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跨境電商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商零售出口企業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符合規定條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該政策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及生活服務業信貸支持,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給予貸款貼息;鼓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工具,支持批發、零售及生活服務業企業發展;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增加小額貸、首貸戶,擴大中長期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商貿流通企業。
此外,鼓勵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批零住餐業、電商平臺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業務,通過融資擔保機構降費獎補資金予以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批零住餐、電商平臺企業利用數據流拓寬融資擔保渠道,支持傳統及新興商貿服務業改造升級。
轉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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