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審核類和從嚴審核類債券的資產負債率要求將重點加強
國家發改委日前召集8個省級發改委、多家券商、評級機構和中債登等機構,開展企業債券風險座談,針對企業債風險、發債企業資產負債率、兩次發債時間間隔、土地資產有效性等審核條件提出了更高要求。
據悉,此次會議討論內容尚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相關條款的修訂是否會以文件形式明確,何時發文都是未定事項,不排除參會省份發改委會在今后的企業債審核中做出相應借鑒。
“會議重點加強了加快審核類和從嚴審核類債券的資產負債率要求。”深圳某大型券商人士表示,加快類債券有兩種:一是資產負債率低于20%,主體評級在AA+及以上的無擔保債券;二是地方政府首只城投債且資產負債率低于30%。
據悉,座談會討論了提高從嚴審核類債券的資產負債率要求:一種是城投資產負債率高于60%,產業類資產負債率高于70%,且債項級別在AA+以下;另一種是連續發債兩次,且資產負債率高于60%的城投債。
2013年4月,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進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的通知》957號文,對一般產業類企業和城投公司從嚴審核的資產負債率要求分別為65%和75%。
“對于銷售端來說,項目組依照新規嚴格把關項目質量,有利于我們的項目推介、銷售等工作。”深圳某央企背景券商固定收益人士稱。
座談會還提到,對于城投類資產負債率超60%、產業類資產負債率超70%的項目,原則上要求提供擔保;資產負債率超80%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此次座談會還提出了融資性擔保要求,單個被擔保人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30%,整體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10倍。這兩個指標的要求,與2010年3月發布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一致。
此次座談會還提出,擬將同一發債企業兩次申請發債的時間間隔,由之前的6個月調整為1年。
座談會特別關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據了解,討論中提到擬對以下幾種情況的城投發債申請不再受理:發債企業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收和其他應收合計超過凈資產40%;2013年后仍盲目進行短期高利融資企業,短期高利融資綜合成本達到銀行同期貸款利率1.5倍以上的,累計額度超過企業總負債規模10%的;區域全口徑債務率超過100%的,暫不受理區域內城投企業有可能新增政府性債務負擔的發債申請。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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