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單非金融項目收益票據本周發行


    作者:孫紅娟    時間:2014-07-14





      銀行間債市再迎新品種 首單非金融項目收益票據本周發行

      7月11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項目收益票據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標志著非金融項目收益票據業務正式啟動;另據協會內部人士透露,在《指引》公布當日已經接受了由國開行作為主承的鄭州交投地坤實業有限公司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注冊,該項目注冊12億元,首期擬發行5億元。


      據接近此單發行的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本周就要發行,有可能在周一。”

      項目票據發行主體與政府債務隔離

      《指引》規定,項目收益票據是由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募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且以項目產生的經營性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的債務融資工具。

      一位主承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解釋稱,項目收益票據作為債券市場的創新品種,其特色一是以項目建設主體作為發行人,而非成熟的經營企業;二是以項目現金流為特定還款來源,而非企業自由現金流;三是長期限,可以與項目建設運營周期完全匹配。

      《指引》還明確規定,企業發行項目收益票據獲取財政補貼等行為必須依法、合規,不應存在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的地方政府擔保。

      一位接近交易商協會的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項目收益票據的另一個關鍵之處在于要徹底實現項目母體公司與地方政府的債務隔離。”

      根據項目收益票據的制度設計,發起人設立專門的項目公司作為發行主體,負責項目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其運營風險不會傳遞至項目發起人,繼而實現與地方政府或城建類企業的風險隔離。

      同時地方政府不承擔項目收益票據的直接償還責任,也不為票據承擔隱性擔保。票據的融資規模、信用水平不依賴于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與債務水平,且地方政府不直接介入相關項目的建設、運營與還款。

      “項目收益票據能夠有效防范傳統融資平臺模式帶來的財政和金融風險,對逐步疏導和化解既有融資平臺或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具有積極作用。”上述接近交易商協會的人士表示。

      以即將于本周發行的鄭州交投地坤實業有限公司項目收益票據為例,接近承銷的人士透露,首次發行的5億元項目收益票據期限是15年,可以與項目建設運營周期完全匹配。

      上述主承人士亦對本報記者表示,項目收益票據為優質項目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有利于解決中長期項目融資難題,降低期限錯配風險;而且作為債券市場新產品,有利于深化資本市場發展。

      不過上述主承人士也坦承,因為項目建設主體非成熟運營企業,因此融資成本可能稍高于母體,另外還需要看還款來源是否有母體公司支持,如果有母體公司支持,在評級過程中會考慮母體公司的評級情況。

      首單已注冊本周發行

      另據接近上述鄭州交投項目的主承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此次發行的15年期、首期發行5億元的鄭交投項目收益票據將于本周公開發行,“周一可能就會公布募集說明書,本周肯定發行。”

      據接近發行主體的人士透露,此次鄭州交投項目的融資將用于鄭州綜合交通樞紐地下交通工程,此次項目發行主體即本次項目收益票據的注冊主體鄭州交投地坤有限公司,隸屬鄭州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也是鄭州主要的地方融資平臺之一。

      鑒于票據發行書尚未公布,尚不清楚母體公司是否會對項目來源有所支持。(孫紅娟)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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