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首個巨災保險落定深圳


    時間:2014-07-11





      國內首個巨災保險正式落定深圳。昨日深圳市政府舉行的巨災保險實施新聞發布會披露,深圳政府出資3600萬元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巨災保險服務,對每次巨災提供25億元的風險保障,用于巨災發生時所有在深圳人員的人身傷亡救助和應急轉移救助。

      這也是深圳市民政局與人保財險深圳分公司近日簽訂《深圳市巨災救助保險協議書》的主要內容,該巨災救助保險自6月1日起進入實施階段,保障災害包括:暴風擴展到狂風、烈風、大風、暴雨、崖崩、雷擊、洪水、龍卷風、颮線、臺風、海嘯、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內澇、主震震級4.5級及以上的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以及由上述15種災害引發的核事故風險,是一個多災種方案。救助對象包括當上述災害發生時處于深圳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戶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臨時來深圳出差、旅游、務工等人員。


      上述15種災害造成人身傷亡的醫療費用、殘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每人每次災害人身傷亡救助最高額度為10萬元,每次總限額為20億元。對于15種自然災害引發核電站嚴重事故,由保險機構予以承擔,每人每次應急救助費用最高額度為2500元,每次總限額為5億元。此次屬綜合性的巨災風險保障,有別于國際上單一巨災保險計劃,試點成功后有望向全國推廣。

      事實上,我國屬于多災害發生地區,但保險賠付與巨災造成的損失相差很大,不足1%,而國際上這一占比達到30%以上,國內政府部門一直在探討如何建立巨災保險機制。

      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指出,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范救助體系,逐步建立財政支持下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制度。

      據了解,深圳還將建立專項基金,財政首期注入3000萬元啟動基金,主要用于承擔當災害發生時,政府相關部門會立即啟動巨災保險應急機制。保障賠付限額以上的賠付,并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形成一個全社會共同參與應對巨災風險的公共平臺。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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