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7月4日表示,證監會今日正式發布《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征求意見稿。這標志著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啟動。
證監會表示,這次改革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奇見》 國發2014號有關“完善退市制度”要求的重要舉措,改革目標是進一步健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功能,實現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常態化。
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股票退出市場交易是正常的市場現象。從境外成熟市場的情況看,既包括公司主動退市,也包括依法強制的退市。上市公司退市與否并不是評判一家公司好壞的絕對標準。健全完善退市制度,有利于實現優勝劣汰,提高市場有效性;有利于上市公司自主確定并實旋發展戰略,提升公司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激發市場活力;有利于培育理性投資的股權文化,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為了有針對性地解決上述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制度安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退市制度的嚴格執行,證監會經過深入調查研究論證,在廣泛聽取市場主體、專家學者建議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退市意見》。這次退市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進一步擴展主動退市方式,為有主動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樣化、可操作的路徑選擇。
二是實施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針對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等市場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按照《證券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退市的規定,制定了具體實施規則。
三是進一步明確市場交易類、財務類強制退市指標。同時,允許證券交易所在其上市規則中對部分指標予隊細化或者動態調整,并且針對不周板塊特點作出差異化安排。
四是將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作為退市制度完善要考慮的重點問題之一。強化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義務,規范主動退市公詞決策程序,完善異議股東保護機制,明確相關責任主體的民事賠償責任等。
來源:證券時報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