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9日召開的北京市推進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新聞通氣會獲悉,為落實國家關于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的要求,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近日印發《關于調整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降低職工大病起付標準。
據悉,目前,北京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支付規定的門(急)診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萬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設置職工醫保門診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下報銷比例不變,2萬元以上在職職工報銷60%,退休人員報銷80%,上不封頂。
為進一步減輕職工大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自2022年度起,職工大病保障起付標準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參保人員一個年度內門診和住院累計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由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起付標準以上累計5萬元以內部分報銷60%,5萬元以上報銷70%,上不封頂。
北京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門診待遇不設封頂線,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約17萬人,為參保人員減負約10億元。職工大病起付線降低后,預計每年將惠及參保人員約3.5萬人,為參保人員減負約1.2億元。
自2022年9月1日起,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實行記賬管理,參保人員不可自由支取,實現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醫療費用。9月1日前已劃入醫保專用存折中的個人賬戶資金,參保人員今后仍可自由支取使用。(記者 陳旭)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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