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國務院已經批準設立我省首個綜合保稅區。備受關注的合肥綜合保稅區申報工作終于“塵埃落定”。
據了解,獲批的合肥綜合保稅區規劃面積2.6平方公里,將在該市新站區建設,東至銅陵北路、南至東方大道、西至新蚌埠路、北至魏武路。
2010年7月5日,經國務院批準,合肥出口加工區正式設立,規劃面積1.42平方公里,并于2012年8月21日正式封關運行。隨著合肥經濟的發展,該出口加工區已不能滿足新的外向型大項目入駐要求。
2012年9月,合肥綜合保稅區申報工作開始啟動。2013年初,選址方案上報國務院,正式啟動審批工作。2013年9月16日,合肥綜合保稅區全面完成九部委征求意見工作,申報程序進入最后關鍵階段。去年11月底,國家海關總署將合肥綜合保稅區規劃方案遞交九部委正式會簽。會簽結束后,報請國務院批復。
綜合保稅區
設立在內陸地區的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有關規定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區、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在上海自貿區成立之前,綜合保稅區是我國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特殊開放區域。
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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