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國務院新近批準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下稱《方案》在中國政府網公布。方案提出,將通過改革公司注冊資本及其他登記事項,進一步放松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優化營商環境。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新《公司法》將正式實施,借此契機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將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推行。
去年10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于此項改革進行了部署,改革內容主要包括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等。去年1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公司法》中有關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的規定進行了修改。在此前后,地方政府也陸續推進商事環境領域的改革,相繼取得一些成效。
國務院《方案》規定,除了特定行業之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創業成本過高,往往成為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型企業的絆腳石。地方在“降低門檻”方面的探索其實早就出發。早在2009年,上海就率先推出高校畢業生創業注冊資本“零首付”、集中登記、籌建登記等政策措施。而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支持北京中關村、上海浦東、福建平潭、廈門廣東等地先后開展統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3年末2014年初,在福建平潭、廈門兩地推開的改革中,平潭商事登記制度改革50天,新增市場主體536戶;廈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19天,僅思明區便新增市場主體1188戶。準入門檻降低后,市場主體大量增長。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王光進認為,國務院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取消了注冊資本的多種限制,就是把更多的自由權與選擇權交還市場主體,未來特別有利于一些新技術、新業態、新產業的發展。
而推進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將最大程度降低企業資本運營成本。同時,此次改革注重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予以公示,對推進企業誠信建設意義重大。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在去年11月7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寬進”的同時更要“嚴管”。他認為今后應重新劃分各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將“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為主轉變。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方案》,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也是此番改革的重心。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等的市場主體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有其他違法記錄的市場主體及其相關責任人,而被管理部門推進“黑名單”全國聯網的管理應用之中,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系統將對主體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有欺詐和違規行為的境外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列入“重點監控名單”。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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