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加拿大和巴西的進口漿粕反傾銷調查期限延長2個月,調查日期截止2014年4月6日。
2013年2月6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發布年度第1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加拿大和巴西的進口漿粕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鑒于本案情況復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2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6日。
來源:證券日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