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公布了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第三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82項,其中二項涉鹽,一個是制鹽項目核準,依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現已取消;另一個是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審批,依據《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第197號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現已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現予以公布。
來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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