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放假安排公布 春節放假3天除夕不放假


    時間:2013-12-12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 《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春節放假3天,除夕不放假。

      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作如下修改:

      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四條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第五條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第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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