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日前發布公告稱,啟動建立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分層機制相關工作,同時再度開放通道,吸納更多銀行和券商參與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
這意味著,短融、中票等債務融資工具的承銷商隊伍將進一步發展壯大,并且機構類型趨于多元化,從最早由大銀行、大券商所壟斷,逐漸走向開放。
“上述工作將進一步豐富和優化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體系,提升和增進銀行間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交易商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多位債券市場人士對交易商協會此舉表示高度關注。一位華南某券商債務融資部負責人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我們雖然不是大機構,但是債券業務近年來發展很快,希望利用此次機會獲得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
11家地方銀行有望升級
近年來,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飛速發展,成為我國公司信用債類債券的主流品種。交易商協會數據顯示,目前債務融資工具累計發行量已近11萬億元,存量規模超過5.3萬億元。
“在市場擴容的同時,債務融資工具新增發行主體逐步向地方性企業、民營企業和中小型企業轉移。”交易商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債務融資工具市場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拓展,需要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承銷隊伍。
針對上述情況,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就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多層次建設進行了探索研究。根據主承銷商分層機制,主承銷商結構將進一步細化分為A類和B類主承銷商。
據介紹,A類主承銷商,可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現有32家主承銷商均為A類主承銷商;B類主承銷商可在限定范圍內開展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
在此基礎上,交易商協會啟動了承銷類會員地方性銀行類參與B類主承銷業務的市場評價,通過市場評價產生進入B類主承銷業務的機構。地方性銀行獲得B類主承銷資格后可在注冊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開展主承銷業務。
根據交易商協會最新的會員名單,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共有32家金融機構,包括22家商業銀行和10家證券公司,它們都是A類主承銷商。這其中,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和南京銀行等城商行由于較早參與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早已獲得主承銷商資質。
在其他28家普通承銷商中,包含了天津銀行、江蘇銀行和徽商銀行等11家地方性城商行或農商行,它們有望晉級為B類主承銷商。
承銷商隊伍迎來擴容
公告顯示,承銷類會員地方性銀行類參與B類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適用相關評價標準,并且應當具備公司信用類債券承銷業務經驗。參評機構近三年內不得有重大違規或違法事項。
按照交易商協會要求,B類主承銷商自獲得業務資格之日起一年內應與A類銀行主承銷商聯合開展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如在聯合主承銷期間發生未盡職履責或違法違規事項的,將適當延長聯合主承銷時間;B類主承銷商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重大刑事、行政處罰或自律處分的,取消其業務資格。
交易商協會相關負責人稱,此舉進一步豐富了主承銷商隊伍結構,充分發揮不同類型機構優勢,推動地方性銀行為所在地區企業提供多元化融資服務,豐富當地企業融資渠道。
與此同時,為了擴充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隊伍,交易商協會啟動了銀行和證券公司類會員參與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市場評價,所有愿意從事該項業務并且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或違法的會員均可參與評價。
這樣一來,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隊伍將迎來擴容浪潮。目前短融、中票等債務融資工具無論發行量還是存量規模,都遠超企業債和公司債,這塊業務越來越受到金融機構投行部門的重視,開放債務融資工具承銷牌照的呼聲高漲。
從交易商協會公布的承銷業務市場評價標準來看,包括機構資質及業務評價、市場評價、交易商協會秘書處評價三個部分,總分100分。具體而言,上一年度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割量、上一年度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托管量平均數這兩項指標權重最高,分別為8分和10分。
去年11月初,交易商協會啟動證券公司參與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業務市場評價工作,此后國泰君安、招商證券等10家券商順利入圍,令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隊伍擴容至32家。(董云峰)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