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進入”失信黑名單“,法院將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昨天上午10點,豐臺區法院對一批被執行人現場送達執行決定書,將31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黑名單”。記者獲悉,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于今年10月1日出臺以來,法院系統首次曝光“失信黑名單”。
昨天上午9點30分,豐臺法院執行局召開了集中發送“失信被執行人風險提示書”和集中送達“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決定書”現場會。二十余名被執行人到場參會,其中包括10家企業,這些單位和個人由于此次“信譽懲罰”,將在日后的貸款、增資和消費方面受到影響。
會上,豐臺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秦建平宣讀了《規定》。然后,該庭執行法官向在場被執行人宣讀了由豐臺法院院長簽發的失信被執行人的執行決定書,執行法官向一些符合“失信”條件被執行人送達“決定書”,向一批尚未履行判決的被執行人發送“風險提示書”。
和以往法院公開曝光“老賴”不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統一向社會公布。一旦進入“失信黑名單”,法院將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如果進入黑名單的是國家工作人員,法院還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如果是國家機關或國企,法院將向其上級單位及主管部門通報。
被列入豐臺法院首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馬女士,拿到“豐臺法院執行決定書”后表示,她回去后會趕緊想法還錢。這個名單的公布對她方方面面都有影響。而法官告訴她,只要履行完畢,就會將她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根據最高法的規定,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以下情形之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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